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独资企业单位犯罪是否可以构成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其实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各家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范围都是不一样的。随着时代的条件越来越好,所以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己创立公司,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虽然也需要遵循我国的公司法,但是独资企业犯罪和单位犯罪还是有所区别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个人独资企业单位犯罪是否可以构成?
  
  一、个人独资企业单位犯罪是否可以构成?
  个人独资企业法人说是建立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基础之上的,该说只存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国家。我国法律不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应当具备的一个条件,而一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不符合法人的条件、形式和特征。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单位,这里的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我国刑法中,之所以没有采用法人犯罪一词而代之以单位犯罪,主要原因在于法人犯罪这一概念范围较窄,使用单位犯罪一词可以概括更多的虽非法人但亦属一定组织体所实施的犯罪。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二、相关法规
  个人独资企业法人说是建立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基础之上的,该说只存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国家。我国法律不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法人应当具备的一个条件,而一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不符合法人的条件、形式和特征。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单位,这里的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我国刑法中,之所以没有采用法人犯罪一词而代之以单位犯罪,主要原因在于法人犯罪这一概念范围较窄,使用单位犯罪一词可以概括更多的虽非法人但亦属一定组织体所实施的犯罪。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在民法上属于企业性质团体。根据《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刑法30条规定的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并有合法经营管理范围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既包括国有、集体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公司、企业、独资、私营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犯罪的,按照自然人犯罪对待。团体一般指社团。如工会、红十字会、妇联等。我们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的话,主体是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等。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如果有违规操作的现象的话,我国法院也会按照公司法当中的章程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
  
  
  


·公司法人章的管理规定有哪些要求?
      公司法人章的管理规定有哪些要求? 印章作为单位或公司的法律有限凭证,在日常的使用上都应该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那公司法人章的管理规定有哪些要求,首先我们在这里要告诉您无论是公司法人章或其他公司印章都做为公司的法律凭证,应该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和专人保管,禁止他人篡改挪用。那我国对此...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分为好几种类型,但是为什么我国公司法要对它进行分类呢,目的其实就是为了区分公司的不同以及方便行政机关的管理,那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公司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一、有限责...


·公司不开了转让给股东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不开了转让给股东的条件是什么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


·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是什么?
      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是什么?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是设立之时必须要提交足够的材料,基本行业无限制,除特定行业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已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


·分公司可以代表总公司签合同?
      分公司可以代表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可以代表总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对外没有法人的资格,但是分公司可以通过总公司的授权,在授权的范围内从事商业活动。所以可以以公司名义签合同。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


·公司法当中挂名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
      关于挂名法人代表很多人只是听说或者只是在哪里见过,对这个字眼比较熟悉 而已,甚至有人可能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其实挂名公司法人代表就是名义上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什么是挂名法人代表以及公司法当中挂名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吧。公司法当中挂名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第...


·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一、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自动离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公司该给吗?
      自动离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公司该给吗? 员工自动离职,是指在用人单位没有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不告而别,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仅没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造成用人单...


·公司法上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是什么?
      公司法上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是什么? 我们常常会听到关于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概念。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分支机构等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公司法上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分支机构等的...


·公司法罢免总经理程序有哪些
      对于一家从事商业经营的企业来说,总经理是执行力的开始,企业是否有所作为,除了董事会的顶层设计以外,看的就是管理层的执行情况,如果执行不到位,一般情况下就会对公司的总经理进行罢免,那么公司法罢免总经理程序有哪些呢?我们为你解答。公司法罢免总经理程序有哪些董事会是按照《公司法》规定设...


·公司法人变更章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章程是什么? 一个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公司法人对公司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法人到正确领导和决策,而公司法人的变更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发展和运营,在我国相关法规中也有所规定,你去宝冶公司的正常发展,那公司法人变更章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变更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