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会有怎样的签约风险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会有怎样的签约风险商品房一般都是从开发商手里购买的,此时不管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作为购房者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都是需要与开发商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并且日后办理登记备案、抵押贷款、房产过户其实都是需要用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的。那一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会有怎样的签约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1:商品房买卖属于不动产买卖,因其涉及金额较大,对于买方来讲,风险较大,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的选择尤为重要。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商诚实守信度一般来讲不庸置疑,并且其售后服务、严格执行合同方面都比较良好。现实情况是,在有些情况下,因预购房屋所处的位置、小区的规划、楼盘设计较好等方面原因,买房者急于买房而导致开发商的房子供不应求,很容易忽视开发商的资质审查,这对于买房者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因此,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该种情况下,一定要看看开发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了解一下开发商近几年的开发项目,另外,使用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的合同文本等,以最大限度降低风险。2: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房产,必须符合一定的要件: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四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具备销售能力,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因此,对该四证的检验应是在签订商品房买实合同前中不可缺少的环节。3: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因用途的不同而不同,房屋用地为70年,其他用途的土地基本上50年。因此,不同的购房者应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如果明显不符合上述期限,则必须弄清楚,否则就不能实现物有所值的目的了。4:房屋销售价格应遵守一定的标准,有按建筑面积计价的,有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也有按单元计价的。不同的计价方式通常会导致“理解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差异,从而产生被欺骗的心理。但这个责任又不能归结于开发商,因此,细节上注意很重要,总比以后吃后悔药强。5: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在所难免。但差异的大小对购房人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在面积误差方面处理的约定就显得十分重要。该部分可以自行约定误差比的范围以及相应的处理方式。也可按第二种方式,即法定的标准来执行,该种标准为通行最高的误差比。如双方约定低于3%的误差比也可退房。但如果开发商制定格式条款,规定高于3%的比例,如果签约,购房者必定吃亏。6:不可抗力作为法定免责条款,法律是予以承认和保护的。但也要注意,开发商可能利用“不可抗力”来侵犯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在合同条款中,经常会出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开发商最迟于某年某月某日必须交付使用,否则以违约论罚”。但到了交付日期,开发商以银行不贷款、工程无法开工为由,未能如期履约。实际上,该种原因并非开发商在签约合同时不可预见的情形,并非开发商无能为力的情形。因此,提醒购房者不要被开发商所谓的“不可抗力”欺骗。7:减轻自己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房地产开发商对于自己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与购房者违约承担的责任不对等,往往是利用其强势地位迫使购房者就范或者是利用购房者审查合同不严格使其受骗。因此,希望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房地产开发商对自己违约时责任条款的内容,防止其逃避应有责任。8:注意开发商对于合同解除权的设定,往往开发商会场“偷偷”的扩大自己对购房合同的解除权,使购房者与炙手可得的房屋擦肩而过,或许还要被扣上违约的责任。9:注意开发商利用定金赚钱。往往开发商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利用种理由克扣或完全占有购房者的定金。分清责任最重要,不要被开发商骗取定金。10:变更原有设计方案。由于住宅建设周期较长,开发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开发商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修改、调整、商品房预售合同文本对设计变更问题进行了约定。购房者为保护自己的权益,一定要坚持填写此条,即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如果开发商确实需要变更,并且变更对购房者有利,购房者可以同意开发商变更,但开发商一定要有相关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正式批文,并且在一定的期限内要与购房者签订合同变更协议。11:保修条款模糊。开发商往往会在房屋保修方面设置较为模糊或者干脆就没有规定房屋的保修责任。因此,对于房屋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应作以严格的约定,从而保证出问题时有据可循。12:没有盖公章。公章才表明属法人行为,没有公章,矛盾解决起来就十分困难了,因为法人即开发商完全可以推卸责任。商品房属于比较重要的不动产,而很多家庭可以说购买一套商品房都是倾尽了全部的财产,因此在购买过程中才需要更加的小心注意才行。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签约过程中,多少也是会有一些风险的,这就需要购房者事先了解清楚,在风险发生之后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如果要买房子有哪些证?
      如果要买房子有哪些证? 一般为两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也有统一的房地产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两证合一与两证分离,都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 在购房时需要重点关注问题: 1、基本的“五证”齐全。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


·购房合同第15条违约金写0是否可以
      一,购房合同第15条违约金写0是否可以《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房屋他项权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登记这只是对房子的抵押登记换了一种说法而已,而生活中需要我们把房子这么重要的不动产抵押出去的一般也是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向银行贷款了。并且伴随着房贷业务目前在我国还是每年呈现出上涨的一种趋势,房屋他项权证登记的工作将来您都是有可能会接触到的,因此提前了解一下房屋他项权登记...


·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可以吗
      房屋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类,而实践中想要真正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但有的人在购买了房屋之后,认为办理一个公证手续就够了。那么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的,这样是否可以行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可以吗 二手房交易时选择房屋公证,而不直接过...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如今离婚早已成为了一个司空见惯的事情,很多夫妻感情破裂后,选择离婚。而大部分离婚家庭都涉及到房产分割,这也是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如果房产归一方所有,则应该办理过户手续,明确房产的产权。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回答。 一、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如何分割夫妻离婚房是老公名字吗
      夫妻在选择离婚时,会涉及很多财产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财产、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产生分歧纠纷,一方提出诉讼就会由法院结合双方的申诉判断,但是如何分割夫妻离婚房是老公名字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


·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在我国,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房农村房屋的,因为国家通过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限制了农村房屋的买卖。其实,限制也就意味着附条件的可以,也即是说,只要具备了条件,农村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那么,购房者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


·该怎么处理一房二卖纠纷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


·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该怎么办
      通常购房者在看房的时候都是不会对商品房的面积进行测量的,而一般是在收房的时候,才会对商品房的面积作出实际的测量,毕竟关系到日后装修的问题。而有的时候可能就会发现,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那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


·一般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会搞不清楚销售人员介绍的各种面积,其
      一般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会搞不清楚销售人员介绍的各种面积,其中就包括了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等,那其中什么是房屋的建筑面积呢?而此时对房屋的建筑面积怎么算才好呢?由于计算房价的时候需要根据面积来计算,因此就需要搞清楚这方面的内容才行。 一、什么是住宅的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亦称建筑...


·没有房产证的
      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 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如下: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