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了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了哪些在购房的过程中其实陷阱也是很多的,有些人可能会租赁一些楼盘,然后冒充开发商对外销售,不过此时由于对房产不具有所有权,因此最终也是无法交易成功,但此时却可以骗取一些购房者的购房款。因此就要求在购房的时候认真审查商品房买卖五证。究竟这五证包括了哪些?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了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是法律对销售方销售商品房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核发的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法律后果: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核发的目的: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后果: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证书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二、如何审核商品房买卖中的五证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因此,购房者在选择商品房时,主要审查此两证,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若能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说明开发商已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商若能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说明开发商所预售的期房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三证已经取得,所售楼盘达到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底线。需要提醒您的是,在审查“五证”时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如果您对原件还有疑惑,您可以请专业律师到相关部门核实真伪,确保您所购房屋万无一失。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法律规定的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发商要销售房屋的,这五种必须要齐全才行。而作为购房者为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也是需要认真审查开发商的这五证的。
  
  
  


·商品房认购书的意思是怎样的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的意思是怎样的商品房认购书,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就房屋买卖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并收取一定数量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是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认购书包括认购书、订购书、预定...


·夫妻离婚房子是父亲买的的怎么分?
      现在社会中,房子成了找女朋友,结婚的必备前提条件,然而现在的年轻人刚踏出校门走上工作岗位,在如此高的的房价面前,凭借他们自身的能力,很难在工作几年之内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而迫于压力,常常是一方父母出钱为孩子买房。那么就会面临一个问题,一旦将来两人分开,夫妻离婚房子是父亲买的的怎...


·开发商一房两卖该怎么处理
      很多购房者都害怕遇到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情况,此时即便自己交了购房款,也有可能出现拿不到房产的情况。这期间的损失,恐怕只有当事人才能清楚的知道。那要是真的不幸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究竟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开发商一房两卖该怎么处理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


·疫情期间信用卡房贷延期规定是什么?
      疫情期间信用卡房贷延期规定是什么?疫情期间信用卡房贷延期规定是《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


·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通常购房者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商品房的,此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因此也算是格式合同了吧,不过针对当事人之间格外约定的内容,也是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那这个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


·房屋拆迁补偿按面积还是人头进行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按面积还是人头进行计算? 一、房屋拆迁补偿按面积还是人头进行计算 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域特征,都有一些自己的调整标准,具体以当地的实际拆迁政策为准。但是通常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按人口算还是按实际面积算?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按人口算还是按实际面积算?  1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是按房产证面积计算的,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状况的补偿安置政策,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以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需要。如在某些地方,在住补...


·二手房买卖付款细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二手房买卖付款细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1、二手房买卖付款方式中,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都是安全的。 2、二手房买卖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中介代收、分期付款。 3、一次性付款需要注意的事项是: (1)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如果贷款办理不成功,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退回全部定金和已...


·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一、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在司法实务当中,“一房多卖”是一种并不少见的行为,尤其是在房价快速上涨的时候,我们遇到过很多卖方违约或者一房二卖甚至多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违约方将多收的一份钱退回,再支付违约金,事情就可以得到妥善的处理,但是有时候,一房二卖是有可...


·农村房屋不能由城镇户口继承吗?
      农村房屋不能由城镇户口继承吗?1、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2、如果要继承需要走一下的法律程序:(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


·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
      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 一、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即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明确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