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量刑意见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随着交通工具的越来越便利,我国很多大城市拥堵不堪,特别是小轿车的普及让很多家庭都可以买一辆来方便自身的出行,过多的车辆导致交通堵塞,同时也会出现很多的交通事故,我国对交通事故的处理非常严格来保障交通规则的实施,那交通肇事量刑意见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交通肇事罪的定义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二、量刑指导意见中关于交通肇事罪具体规定
  
  第五十一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无力赔偿30万元直接损失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无力赔偿的直接损失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无力赔偿30万元直接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个月,无力赔偿的直接损失增加1.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三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无力赔偿的直接损失超过30万元,每增加3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综合计算后刑期少于六个月的,适用拘役刑。
  
  第五十二条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无力赔偿的直接损失每增加2.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⑴死亡二人;
  
  ⑵重伤五人;
  
  ⑶无力赔偿60万元直接损失的;
  
  ⑷重伤一人,并有定罪的特殊情形之一且逃逸的;
  
  ⑸无力赔偿30万元直接损失且逃逸的。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无力赔偿直接损失增加3.8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六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无力赔偿的直接损失超过60万元,每增加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五十三条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致二人以上死亡,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年;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七年;致二人以上死亡,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四个月;
  
  (三)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三人的,且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七年;致二人以上死亡,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
  
  (四)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二条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自首轻处的特别规则】交通肇事自首的,轻处15%。
  
  第五十五条【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对基准刑为四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根据个案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合议庭(独任庭)可以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第五十六条 【缓刑适用但书】除未成年犯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作赔偿的;
  
  (二)曾因交通肇事被判刑的;
  
  (三)逃逸的;
  
  (四)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个以上特殊违章情节的(经报请院长批准的除外)。
  
  本项所指特殊违章情节是指: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必然会造成一定的损失,严重的还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因此交通事故要谨慎处理,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在我国法规中有队交通肇事罪的详细说明和意见,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受害者的利益不受损失。
  
  


·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办理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共同完成的,首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立案侦查,通过多种手段查清犯罪事实,锁定犯罪嫌疑人。等证据确凿后,公安机关就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由其发起公诉。那么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


·拘役后不交罚款会有什么影响?
      拘役后不交罚款会有什么影响?拘役后不交罚款的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


·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之后,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需要按照事先规定
      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之后,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需要按照事先规定的建设工程质保期内工程维修管理办法承担维修责任。该管理办法的制定,需要发包方与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性质进行约定。只有在维修范围内的,才需要承担免费维修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保期内工程维修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质保期内的维保...


·未买交强险出事故了怎么赔偿?
      未买交强险出事故了怎么赔偿?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方再按事故责任...


·异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车辆的发明不可否认的是它极大的方便了我们的出行,但是对于爱车的人来说交通事故无疑是一种很大的伤害,不仅是车辆的破损,同时也是金钱的损失,那么就有了保险的用武之地,但是异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你介绍有关情况,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异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频发使得我国对醉驾这一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愈发重
      交通事故的频发使得我国对醉驾这一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愈发重视了起来,醉驾如果引发了严重后果的,驾驶人是要被判刑的;如果醉驾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且有严重情节的,也是要被处以至少一个月的拘役。醉驾有没有必要请律师?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一、醉驾有没有必要请律师?醉驾未造成重大交通...


·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要多长时间一、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要多长时间 诉讼时间: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


·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由谁来交?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努力,那么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由谁来缴纳呢?今天来为你解答一下,是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的,也就是说假如有有人在工作期间受伤被送去医院,那么,您就会想医疗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就是由雇主,或者个体公司来支付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是什么?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


·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如何认定破坏交通设施罪
      从我国刑法对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规定来看,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么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应该怎么认定破坏交通设施罪呢?一起来看看下文吧。 一、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