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怎么处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以非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在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时,可能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则不能认为构成本罪,一定的数额往往是经济犯罪的罪与非罪界限。那么,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什么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概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根据中国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银行金融机构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则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既可以是一般单位,也可以是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怎么处罚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处罚。值得一提的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可能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第二,成立本罪,必须非法吸收存款的数额较大,达不到数额较大标准,不是犯罪。而要是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此时一般情况是对罪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怎么让欠钱不还的人还钱
      让欠钱不还的人还钱除协商之外,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能协商还款的,可以分期还款或者延长其还款时间。协商不成的,持有效的借款凭证等,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诉。为了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或者调解,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


·银行不发放贷款的情况有哪些
      银行不发放贷款的情况有哪些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了解到,要是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


·债权人权益是什么意思??它与所有者权益有什么区别?
      债权人权益是什么意思??它与所有者权益有什么区别?债权人权益是债务债权中一个有特殊地位的名词,但由于平时我们不怎么有机会接触到这一名词,导致很多人对这个词很陌生,不知道债权人权益是什么意思。但其实只要对这一名词稍稍了解,我们就可以知道它的意思。那么债权人权益是什么意思呢? 它和所...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


·新刑事诉讼法释放条款有哪些?
      如果发生刑事案件一般首先介入的是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反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性管制包括拘留、监视、和逮捕等等,但是在后续的调查中确定犯罪嫌疑人没有任何作案的动机就应该在规定期限内释放,这个在诉讼法中有说明,那新刑事诉讼法释放条款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有什么区别?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有什么区别?在借贷关系中存在留置权和流质条款,它们是否存在矛盾关系了?我国从1995年至《物权法》的出台对于它们都有不同的定义和归属。所以您可能有疑问留置权与流质条款有什么区别?下面法律我们为您做一一解答。 一、留置权与流质条款有什么区别? 一个是抵押合同的...


·追讨欠款公司方法有哪些
      追讨欠款公司方法有哪些?如何追讨欠款? 一、追讨欠款公司方法 1、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调取。 2、向债务公司注册验资时的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


·借钱不还到哪里的法院起诉
      借钱不还到哪里的法院起诉民事诉讼中,一般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但对于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民间借贷纠纷作为合同纠纷案件的一种,可用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因借钱不还导致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其属于接收...


·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与债务人是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享有债权,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在实践中出现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的情况,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同混同是什么意思? 债...


·被他人用死相逼写借条怎么办?
      被他人用死相逼写借条怎么办?1、要报警,只要有报警记录就行,可以以后作为证据使用。2、在对方起诉要钱是可以主张说是被胁迫的,是无效的借条。3、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


·一、假离婚逃避银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一、假离婚逃避银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针对债务人的上这种逃避废债方式,银行完全可以将债务人及其原配偶一同起诉,而其原配偶只有证明在借款时银行与债务人已经明确约定该笔借款为债务人个人债务,或者证明银行在借款时明知债务人与其配偶明确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才能以该债务非夫妻共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