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因此,我国法律对假冒专利罪的处罚也是很严厉的。那么,就现在的法律规定来看,究竟我国对构成假冒专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也就是说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假冒专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假冒专利罪的处罚标准是: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假冒专利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生产、销售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属于吸收犯。因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是假冒他人专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行为吸收后行为,因此只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而不按数罪处理。2、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符合两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应按两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3、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应定数罪。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是前提,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是结果,后者被前者所吸收,但假冒他从专利和注册商标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因此对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按假冒专利罪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通过上文,我们知道了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假冒专利罪,法律对他们的处罚都有明确规定,其中要是单位构成此罪的话,毫无疑问采取的是双罚制,即既要对单位进行处罚,同时也要处罚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要是自然人犯此罪的话,通常是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要是情节比较轻的话可以直接单处罚金。
  
  
  


·著作权的期限有哪些类型
      保护著作权的期限有哪些类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为多长时间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为多长时间 一、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为多长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有什么内容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


·著作权法中法定许可有哪几种情况
      著作权法中法定许可有哪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


·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
      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著作权法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时,侵权人应当承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那著作权侵权赔偿计算方式都有哪些?能不能完全弥补著作权人的损失?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一、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


·商标转让合同公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在商标转让的整个过程当中,很多人其实都非常的注重于最后对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进行公证,公证当然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商标转让合同的履行风险的。但是办理商标转让合同的公证是需要交申请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而且也有专门的抽时间去做这件事情,有些人其实对于商标转让合同公证的这件事情也并不...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一、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文字作品和口述作品,实际上这都是我们国家著作权法当中所明确予以规定的著作权保护的对象,除此之外的话,包括一些舞蹈作品和杂技类型的技术的话,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著作权的对象...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包括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包括哪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不法干涉的专有权。主要包括如下人身权和财产权: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权...


·版权申请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版权申请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为了更好地保护版权,很多人会选择版权登记,那么版权申请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呢?而哪些版权不能进行登记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版权申请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作品登记表内容:作品情...


·到期商标可以自己续展吗?
      到期商标可以自己续展吗?商标是可以自己续展的,商标续展的次数及续展有效期: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其有效期仍为10年。商标权人可以办理无数次商标续展,即一直使用该商标。二、续展申请被驳回怎么办续展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后,原《商标注册证》被加...


·版权职务作品两年之后失效吗?
       一、版权职务作品两年之后失效吗? 版权职务作品两年之后失效,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 1、一般情形的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一般情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