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提起抗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我国法律上在处理相关的刑事案件时,是由检察院和各级法院两个级层一起完成的,案件在法院进行一审之后,检察院是可以进行再起诉的,也就是所谓的抗诉,那么究竟什么是抗诉,我国法律对于刑事诉讼法提起抗诉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基本概念
  
  提出抗诉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它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二、提起抗诉的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59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
  
  (3)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的;
  
  (4)据以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5)原判决、裁定的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6)认定罪名错误且明显影响量刑的;
  
  (7)违反法律关于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的;
  
  (8)量刑明显不当的;
  
  (9)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10)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特殊情况
  
  对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抗诉书后1个月内立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1)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2)按照抗诉书提供的住址无法向被抗诉的原审被告人送达抗诉书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重新提供原审被告人的住址;逾期未提供的,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3)以有新的证据为由提出抗诉,但未附相关证据材料或者有关证据不是指向原起诉事实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补送的,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的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经补充相关材料后再次抗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新证据”是指什么
  
  所谓“新证据”,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改变原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事实的证据:
  
  1.原判决、裁定生效后新发现的证据;
  
  2.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发现,但未予收集的证据;
  
  3.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收集,但未经质证的证据;
  
  4.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等笔录或者其他证据被改变或者否定的。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诉讼法提起抗诉的相关法律内容,抗诉是法律为了更好地维护受害人权益所做出的决定,但同时也是对犯罪嫌疑人最大的负责,它不仅仅是简单的二审,而是站在法律的更深处对某一个刑事案件的再梳理,是我国对人民负责任的体现。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是法条竞合,两者竞合后按照诈骗罪的犯罪事实来进行量刑处理。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


·认罪认罚南京规定是什么?
      一、认罪认罚南京规定是什么?南京市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成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旨在积极稳妥推进南京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开展,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对犯罪嫌疑人、刑...


·玩忽职守罪的行为包括了几种
      玩忽职守罪的行为包括了几种 一、玩忽职守罪的行为包括了几种 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 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 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 除了以上表现...


·什么叫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判多少年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可能涉嫌犯徇私枉法罪。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不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与一般的犯罪行为不同,构成本罪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而刑法条文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却讲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


·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
      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 一、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 持刀抢劫还致人死亡的一般就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 一、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刑事管辖权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犯罪能否撤销2023
      刑事犯罪能否撤销2023 一、刑事犯罪能否撤销 一般只有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才能撤案。 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应当及时撤销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


·2023抢夺罪能否判缓刑
      成立抢夺罪能否判缓刑适用缓刑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前提下给犯罪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罚运用中的具体化。法律没有规定哪些罪名应该适用缓刑,哪些罪名不可以适用缓刑。不管什么罪名,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能判缓刑。抢夺罪也是如此。法律依据:《刑法》第二...


·单位受贿罪的情节严重怎么界定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贿赂的话,此时无论是否替对方谋取利益,此时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为受贿罪。但如果是国有单位有这样的行为,则此时成立的就应当是单位受贿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如果情节严重那处罚自然也就会重一些。此时该如何对单位受贿罪的情节严重进...


·法律规定有前科能适用缓刑吗?
      一般说有前科都是指罪犯在之前就有过案底了,即在这次犯罪之前就已经实施过犯罪,并且还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那在司法实务中,一般罪犯有前科能适用缓刑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有前科能适用缓刑吗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


·绑架罪的认定和处理原则是什么?
      绑架罪的认定和处理原则是什么?绑架罪的认定是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有关处罚依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