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离婚后,双方对子女依旧需要履行抚养义务,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和法律的判决来决定子女由哪一方进行抚养,但另一方仍旧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成为无能力抚养孩子母亲的疑问,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综上所述,对于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这个问题主要看实际情况,如果父母双方都不想抚养的,就由法律来判决子女由谁抚养,通常都是判给适合孩子成长的一方,如果男方不抚养女方还是可以选择抚养子女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
  
  
  


·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括哪些
       不管是以怎样的方式进行离婚,此时都必须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之后,才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这时,有的人可能就会事先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来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那常见的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转移财产情形包括哪些 有不少的离婚当事人担心和苦...


·离婚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双方可通过协商来进行财产分割,或者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由法院进行分割 规定 家庭共同财产婚姻法中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


·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才好 起诉离婚去哪里
      很多人都知道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而此时涉及到官司了自然是由法院做出判决。但我国的法院很多,就导致不少想要诉讼离婚的夫妻搞不清楚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才好。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才好 (一)一般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


·离婚时一方手中所持的股票如何分割?
      离婚时一方手中所持的股票如何分割? 1、确定将要分割的股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股票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在夫妻离婚时,股票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一方或各方的股票是婚前已投资获得或在婚后各自以婚前的财产投资获得的,则应当认为是夫妻个人...


·在当代这个社会,大家经常讨论的话题包括拆迁等问题,这是因为国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经常讨论的话题包括拆迁等问题,这是因为国家在进行社会管理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拆迁就意味着会回迁,回迁房您都比较重视,有的时候会进行买卖,那么回迁房买卖协议书的内容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请求离婚时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请求离婚时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能够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双方婚内财产是明确约...


·社会抚养费江苏是如何征收的?
      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开放,江苏省也实行了全面二孩政策,允许年轻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可是在一些农村,仍然存在超生现象,对于超生家庭,计生部门会征收一般社会抚养费。具体标准由各个省市自主决定,那么社会抚养费江苏2017年是如何征收的?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吧。 一、社会抚养费...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在父母离婚或者分手之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那么必须要支付子女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当然,实践中也经常出现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那么此时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吗?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的抚养费怎么算?
      当代社会,对于在现实生活中的普通老百姓来说离婚并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但是离婚涉及到一些事情都是非常复杂的,比如说离婚是需要确定抚养费标准,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的抚养费怎么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后宝宝的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20%--...


·最新抚养权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选择离婚时,代表着婚姻关系的终结,但与孩子的亲情血肉关系是永远不会终结的,因此,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或诉诸法院判决,抚养权的相关问题包括孩子和谁一起生活、由谁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支付多久、如何支付等,那么,最新抚养权规定是怎样...


·结婚证多少岁可以领取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
      结婚证多少岁可以领取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因此,我国法律对多少岁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