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减名字吗,要办理哪些手续?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不少夫妻都追求有一套自己的房产,有了自己的房子,好像生活才能更有保障,所以在买房时会写上夫妻两人的名字。但是当各种原因引起两人离婚,就会出项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离婚房产减名字吗,要办理哪些手续?成为离婚的两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
  离婚后房产证上配偶的名字如何处理
  离婚以后,房产证上配偶的名字是可以去掉的。如果是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屋,婚后取得了房产证,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这就属于个人财产。让我们看一个案例,王女士和吕先生结婚了,婚前,吕先生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房款为80万,个人首付20万。婚后,两个人一起还贷款。但是,房产证办下来的时候,只登记了吕先生一个人的名字。后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了,两个人关于如何分割房产的问题产生了矛盾。吕先生认为,是自己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首付也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支付的,房产证上登记的也是自己的名字,这个房产应该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但是,刘女士认为,尽管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吕先生的名字,但是自己也参与还贷,房产应该属于共同财产的。关于这个问题,《婚姻法》做了最新的规定。一方如果在婚前以个人的财产购买房屋并且按揭贷款的话,那么这套房屋是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另一方如果婚后也参与了还贷的话,是不会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的。对于另一方做出的贡献,可以提供一定的补偿。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 、凭生效后《离婚协议》 ( 需公证 ) 或法院《仲裁 ( 判决 ) 》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 、《离婚证》 ;3 、双方《身份证》 ;4 、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步骤:
  
  1 、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 、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 ( 义务 ) 人便更手续。
  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
  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 ( 需公证 ) 或法院《仲裁 ( 判决 ) 》、《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三、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税类:
  
  1 、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 、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费类:
  1 、登记费 80 。 00 元 ;2 、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 ( 按产价 );3 、工本费 20 。 00 元
  四、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五、注意事项
  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不过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 ; 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 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要办理哪些手续的详细解答可以看出,离婚后房产证减名字要准备好相关手续,未完成的房贷也需要两人共同分担偿还。不过即使房产证上写了你的名字,并不代表财产分割时你就可以得到一半的房产,更多问题可以咨询为您详细解答。
  
  
  


·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
      随着房产的价格不断上涨,因此很多人不得不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这样与一次性付全款买房的流程就会有一些差异,那到底购房者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贷款买房的流程——房源选择 欲购房之前应结合自己的承受能力,进行选房。最好控制在月供房费...


·一、夫妻离婚时婚后按揭房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离婚时婚后按揭房产怎么分割?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


·回迁房并不像大家想的那样,所有的回迁房都属于小产权性质的房子
      回迁房并不像您想的那样,所有的回迁房都属于小产权性质的房子。有些时候开发商所修建的楼盘当中包括有一些回迁房,其本身性质和商品房都是一样的。不过如果公民购买的房子属于回迁房的话,在买房的时候就必须要知道在我国购买回迁房如何选房?这样才能避免自己花了钱,又买不到合适的房子。 一、在我...


·哈尔滨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哈尔滨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哈尔滨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我市...


·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如今买卖房屋质量参差不齐,缺乏防范意识的公民买卖房屋时稍有不慎,就会跌入陷阱之中。面对鱼龙混杂的买卖市场,签订买卖合同时可不能马虎,其合同有分有效的情况和无效的情况。那么,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无效的情况又有哪些?下文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


·买卖二手房的税费谁出
      买卖二手房的税费谁出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我国二手房的交易税费种类,主要分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其中常见且额度较大的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三大类。 (一)买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


·新婚姻法 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为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中国过去的社会中对于婚姻夫妻财产的规定不是特别完善,如今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那么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应该为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婚后...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房屋的时候一般当事人都会就租赁的期限做出约定,而要是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也是允许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续签租赁合同的。但有的时候可能出现租房期满未续签的情况,那这种情况下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期满未续签...


·房屋通道协议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通道协议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农村邻居间的公共道路到底留多宽是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的。一般是由村集体规划(例如在划分宅基地的时候两块宅基地之间的距离等)。从你说的情况来看,现在邻居在路上堆了石头,导致道路变窄摩托车无法通行。如果你们家到大路只有原来一米一的小路可走,那邻居就侵...


·离婚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分割房产时,经常遇到特殊情况:不直接分割数套房产,而是对房产进行估价后,甲方获得房产,乙方获得甲方给付的部分房屋钱款;甲乙双方将房产估价后卖掉,直接分割钱款。此时需要进行房屋评估。离婚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以下显示了一般的评估费用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收费要根据房屋的价值...


·公房继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房的房产性质是比较特殊的,是属于国家为了解决公民住房问题和发放福利的一种公产房。所以关于公产房的产权分配问题,在使用的时候和其他商品房是有所区别的。在某种情况下,公产房继承也是有所限制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房继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房继承 新婚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