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无效不应当结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生活当中,如果说自己的婚姻关系是属于法院上认定的无效婚姻的话,那么说句实话,如果在日后夫妻双方要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可能自己的一些权益就没有办法按照正常的婚姻关系进行处理了。您都在生活当中比较熟知的就是近亲不能结婚,其实我国针对婚姻无效的分类是比较细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无效不应当结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婚姻无效不应当结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是关于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规定。自此,中国婚姻法正式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修改后的婚姻法为了明确划清无效婚姻与合法婚姻的界限,在第十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达法定婚龄的。
  
  二、无效婚姻怎么解除?
  
  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规定:
  
  (一)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
  
  (二)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姻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三)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三、人民法院对于无效婚姻的处理
  
  (一)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二)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三)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四)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婚姻法当中的无效婚姻一共有四种。其实都是您在生活当中比较熟知的,包括重婚,近亲结婚,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这些情况都属于无效婚姻。像尤其是近亲结婚或者是在有病的情况下结婚等这些肯定对当事人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
  
  


·婚前调查机构是什么样的?
      婚前调查机构是什么样的?现在很多人在结婚后,发现自己的另外一半在婚前多多少少都有一些事情对自己有所隐瞒,比如财产,交友等很多的情况,随着社会的发展,年轻人们思想越来越开放,对传统观念变得淡漠,由于婚前没有对彼此有很好的了解,致使离婚率变得非常高,油然而生出婚前调查机构,下面就为您...


·有婚外情的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有婚外情的法院是否会判离婚一、有婚外情的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实践中,法院是依据下列标准来判决是否离婚: (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审判实务中,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 (二)须经法院调解仍无效。 对于调解无效,一方仍坚...


·一、离婚后能否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一、离婚后能否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可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离婚后可以起诉重新分割财产:协议离婚后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如下:1、在协商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在离婚协议中有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2、在协商登记离婚后,夫妻的一方不履行协商离婚时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


·一般什么行为算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
      一般什么行为算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生活中对于重婚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


·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什么效力
      我们从小接受到的教育是为人要诚实,做人要忠诚。夫妻之间如果一方出轨,就很可能导致婚姻的崩溃。但如果悔改的,结局可能正好相反当对出轨反悔的,很多时候另一方都会要求签订忠诚协议,那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什么效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什么效力 1、...


·外嫁女能获得征地土地补偿费吗?
      1. 黄亚楠在永兴县便江镇塘下村金星村民小组(以下简称金星组)出生、成长、生活,系金星组的村民。黄亚楠在外打工为生,在打工期间,于2013年4月3日与他人生下非婚生女孩王琴。2016年10月24日,王琴落户于金星组。成为金星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2015年,金星组的土地被征收,金...


·夫妻财产公证怎么收费
      夫妻财产公证怎么收费 一、夫妻财产公证怎么收费? 夫妻财产约定的收费标准为财产价值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间。 财产约定的范围:既可以对婚前财产,也可以对婚后财产;既可以约定为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会存在哪些问题?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


·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该怎么写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是父母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过协商、自愿的方式,在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后订立的协议。那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该怎么写才好呢?写好了之后是否又需要办理公证手续?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两个问题。 一、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怎么写 变更抚养...


·男女双方根据习俗办过婚礼,但未登记,登记之前购买的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构成事实婚姻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三、1994年2月1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不是事实婚...


·坐牢5年改判无罪释放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国家立法只管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要求司法机关必须按照既定的原则、流程审理案件,且大部分案件的审理是受到其他司法机关的监督的,但是尽管如此,依旧有类似于坐牢5年改判无罪释放的冤假错案依旧是时有发生的,此时受害人该如何申请得到国家赔偿呢? 一、坐牢5年改判...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怎么处理?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怎么处理? 伴随着改革开放市场化经济的繁荣发展,年轻人的婚恋观念也在发生着巨大的转变,从最早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演化到如今的奉子成婚已成为一件平常而又能被大众所接受的事情,这样的特殊情形下所缔结的婚姻也能够受到亲朋好友的祝贺,所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未婚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