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
  
  我们知道每个公司几乎都有一定的股东,也就是这个公司的投资人,很多融资在壮大自己的实力的时候就会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进行,因此很多大型公司的股东有很多,而每个股东的手中有这个公司的股权,并且股权可以转让,那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标的公司部分 股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的 股权,其余股东同意该权利受让行为并放弃对该部分转让权利的优先受让权。
  
  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与甲方就全部股权转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标的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标的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和变更登记手续
  
  1、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2、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于2013年 月 日订立于 。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股权就是一个股东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权,股东对于公司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而股权对于公司的资金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对于股权的转让有很严格的规定,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不会发生很大的资金变动。
  
  


·单位可以只签试用期合同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员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


·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条件
      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条件 一、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条件 1、具有合同履行变更的客观事实。情事泛指作为法律行为成立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变更是指情事在客观上发生了异常变动。而合同履行变更不仅包括交易和经济情况的变化,也包括非经济事实的变化。 2、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


·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合同怎么解除
      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合同怎么解除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经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窗帘购销安装合同应该怎么写?
      窗帘购销安装合同应该怎么写? 对于公司来说,因办公需要采购窗帘时要和窗帘供应商签署购销合同。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供应方收到货款后按时交货并安装。购销合同对于双方都比较重要,那么窗帘购销安装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整理了一篇窗帘购销安装合同范本,下面让我们一起学习了解下。 ...


·居间合同必须注明税点吗
      居间合同必须注明税点吗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


·这里说的不签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律的规定
      这里说的不签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律的规定,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后,没有及时的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那到底单位不签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签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虽然劳动合同法...


·行使代位权的效力
      行使代位权的效力主要有: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果直接归属于债务人。如债务人仍怠于受领,债权人可代为受领,但债务人仍有权请求债权人交付所受领的财产。债务人的某项权利被债务人代位行使后,债务人对该权利一般不能再作处分。2`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对因行使代位权所用的...


·投保人没有签字可以解除合同吗?
      投保人没有签字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投保人未签字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


·国有资产无偿划拨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国有资产无偿划拨合同的格式是什么?甲方:_________________总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促进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业的发...


·口头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可以吗
      口头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可以吗可以的,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如果合同不成立,那么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一方所受到的利益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不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一致,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