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要怎么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要怎么做?
  
  公司法修正案中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注册的资本门槛以及一些其他规定,有的朋友们可能迫切地想要了解它,基于此,我们悉心为您整理出了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的一些相关规定以及减少注册资本应该做的工作和程序供您参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
  
  某股东要单方面退出某公司的900万出资,股东会决议同意。对于该公司来讲,是注册资本减少。相关规定是: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二、减少注册资本应该做的工作及程序: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做以下工作:
  
  1、股东会决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自股东会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
  
  6、收集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根据其它相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8、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9、全体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三、减少注册资本,北京市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股东会决议;
  
  5、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
  
  6、验资报告。
  
  7、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
  
  8、提交打印的与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载明内容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除了内部股东商讨达成协议减少注册资本后,还要发公告,在报纸上公布出这一重大决定才可以,然后还要向工商局提供一些必要的文件和证件资料。若有疑问,欢迎来询问,竭诚为您服务。
  
  


·大家都知道,营业执照对一个企业而言十分的重要,毫不夸张的说,
      您都知道,营业执照对一个企业而言十分的重要,毫不夸张的说,营业执照就相当于一个人的身份证。因为一个企业要想开始正当营业,必须先拥有营业执照。那么,苏州办理营业执照流程是什么?办理的时候又需要什么材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苏州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及其相关的问题。一般来说营业...


·公司收购是否要全体股东同意
      不需要,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转让出资,必须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记载于股单,并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受让的出资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法》第...


·两人有限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召开时双方都要参加吗?
      两人有限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召开时双方都要参加吗? 一、两人有限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召开时双方都要参加吗? 两人有限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召开时双方都要参加,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


·私募基金能担任拟挂牌公司股东吗
      私募基金能担任拟挂牌公司股东吗? 一、私募基金能担任拟挂牌公司股东吗?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二)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投资于前款第(二)...


·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在一个公司中,法人是及其重要的职位,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公司取得利润时也可以获取一定的收益分配。那么,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公司法人的分类又有哪些?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 关于公司法人的收益分...


·公司注册法律法规
      公司注册法律法规在经济全球化的如今,小中型企业变成世界潮流,建立公司已经是炽手可热。当然建立公司也会有许多需求遵守的法律法规,下面便由来解说一下,公司注册法律法规有哪些,请持续往下阅读文章。 1、公司称谓的法令规矩 称谓由四有些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工作特征+组织形式。 公司...


·我国公司法问题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问题有哪些?随着我国经济基础的大幅提升,许多人都选择了创业而不是为别人打工,所以现在市场上的各种公司、工作室也层出不穷,那么在开一家公司之前,我们也要有一些关于公司法问题的知识储备,不要因为各种法律上的问题而导致公司倒闭。 公司法存在的问题: 法律滞后于实践是个真理,故...


·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在成立的时候,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不同类型的公司要求的额度不同。作为公司股东,应该履行出资义务,实缴资金。在公司运营阶段,公司资本也要维持一定的额度,当有特殊情况时,可以减资。那么,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


·变更公司法人内部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变更公司法人内部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们国家的经济是市场经济,很多企业在这个环境中公平竞争,而国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发展,一个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法律上称之为法人,通常是该企业的总经理或者董事长,代表公司来行使权利,那变更公司法人内部程序的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什么是投资担保公司?
      什么是投资担保公司? 投资担保公司的设立是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作为一个金融机构,自然要受到法律的监管,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公司业务,否则就是违法行为,那么什么是投资担保公司?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些整理,关于投资担保公司的设立以及工作流程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


·我国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包括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包括哪些?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中,许多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利润越来越高,逐渐成为行业龙头,但还有些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各种原因,逐渐消亡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对于企业成立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对于公司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包括哪些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