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多久?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有些人出于谋取私利,伪造假的票证并且倒卖,致使大量假的票证在社会上流通,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但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民众防范假票打击假票的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多久?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多久?
  
  1、自然人犯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二、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侵犯的客体是有价票证的管理活动, 相关图书 犯罪的对象是车票、船票、邮票等有价票证,这些票证都表示一定的货币数额,对于发展我国的交通运输、邮电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并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上述票证,不仅直接给国家经济造成损失,而且给国家的票证管理活动以及同票证管理有关的财政、金融、工商管理活动造成危害,因此,必须依法惩处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行为。
  
  客观要件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行为。即仿造国家制作的各种有价票证的形状、图案、面值和颜色等,制作假票证,企图以假充真或者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从中牟利的行为。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属选择性罪名,实施伪造有价票证、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行为之一,即构成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有价票证的,构成伪造有价票证罪,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构成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有价票证,又将其倒卖的,构成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能构成犯罪,至于何谓数额较大,有待有权机关作出解释。
  
  主体要件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郡可以构成。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主体。单位犯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论处。
  
  主观要件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多具有营利的目的。
  
  三、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9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二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五十张以上的:
  
  (二)邮票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千枚以上的;
  
  (三)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百张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累计一千元以上的;
  
  (五)其他数额较大的情形。
  
  四、本罪的犯罪认定
  
  (一)变造或倒卖变造的有价票证行为的定性
  
  变造与伪造是两种不同的行为方向,因此,变造或者倒卖变造的有价票证行为,不是当然地包含在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行为之中,不宜直接按照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定罪量刑。但是,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以营利为目的,变造、倒卖变造的有价票证的案件发生,且严重地危害市场秩序,应当追究该类案件的刑事责任,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86年3月18日在《对于惩处倒卖车、船票的犯罪分子如何适用法律条款的问题的批复》中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用涂改、挖补等方法变造车、船票,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194条,定为伪造车、船票罪,但是,对于变造其他有价票证构成犯罪的如何处理,最高司法机关却没有作出明确司法解释,变造其他有价票证构成犯罪、倒卖变造的其他有价票证构成犯罪的,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之前,应当参照上述司法解释的精神处理。
  
  (二)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
  
  刑法第177条规定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其中的伪造金融票证行为与本条规定的伪造有价票证行为有相似之处:二者在主观方面都有营利目的,在客观方面都实施了伪造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对象不同,伪造有价票证罪的犯罪对象是车票、船票等非金融性质的有价票证;而伪造金融票证罪的犯罪对象则是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信用卡等金融性质票证、由于上述犯罪对象的不同,两种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不同,即客体不同,因而对两种犯罪归入不同案件,所以,对于行为人既伪造有价票证,又伪造金融票证的行为,如果都构成犯罪的,则应以数罪并罚处理。
  
  (三)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对于伪造有价票证罪来说,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伪造了上述票证,不论是否已经销售或者使用,就构成犯罪既遂。对于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和倒卖车票、船票罪而言,只要以营利为目的,有购买成者销售行为完成之一的,就构成犯罪既遂。
  
  综上所述,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犯罪嫌疑人从主观上为了谋取暴利,不论假票是否销售和流通,都构成犯罪。通常犯罪嫌疑人伪造车票、船票、电影票等等,数量巨大,情节严重。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多久?情节轻微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处以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金融诈骗罪是什么,有哪几种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体制也在不断完善,对各种犯罪事件的定罪和处罚条例更加健全。对于以金融行业的名义骗人贷款、理财,以虚拟项目骗人缴纳预付款,最后却拿钱跑路,这样的行为都归为金融诈骗罪。下面我们就来讲解金融诈骗罪是什么,并阐述其分类和处罚规定。 一、定义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


·上海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属于诈骗的一种,上海市每年都发生一些集资诈骗案件,给当地的群众带来了不小的财产损失。群众上当受骗后,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符合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会以集资诈骗罪立案。那么,上海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上海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贩毒罪现场有毒品会被收缴吗
      一、贩毒罪现场有毒品会被收缴吗? 毒品肯定会被收缴的,根据《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部门会将依法缴获的毒品当场称量、取样、封存,当场开具《扣押物品清单》,责令毒品犯罪嫌疑人及现场两名以上侦查员签字,收缴毒品过程进行录像、照相,存入案卷,永久保存。随后会对缴获的...


·刑事赔偿复议程序概念是什么?
      刑事赔偿复议程序概念是什么?刑事赔偿复议程序概念是当事人对于刑事机关所作出的具体的行为不满意的情况之下的话,是可以提起国家赔偿的复议的。其一般程序为:申请人递交复议申请书或者口头申请复议,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原因和时间。二、复议规定内容是什么?复议...


·有乙肝能减少刑罚吗
      不可以。犯罪人员身有疾病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同样进行判决执行。只是在执行中适格于执行方式变更的可以变更处罚执行的方式(比如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等)。如果是乙肝病毒的携带者是不影响刑罚执行的,如有重大疾病需要救治的,可暂不关押,病情好转或康复后仍收监服刑。监狱对具有传染性疾病的...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相关法规是什么
      我国公民提到濒危野生动物,肯定第一意识就是大熊猫。熊猫就是属于受我国国家保护的一级濒危动物,当然了,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还有其他一些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规。这些濒危野生动物目前在世界上仅存的数量是非常少的,国家才会进行保护。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相关法...


·如果罪犯被判缓刑会留案底吗?
      我们知道要是罪犯被判缓刑的话,那其实是有机会最终不用执行所判的刑罚,不过这仅限于主刑,如果同时还判有附加刑的话,那附加刑也是需要执行的。但如果罪犯被判缓刑会留案底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所谓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判决后形成的案卷,所保留的档案资料。判缓刑,代...


·一、当事人酒驾醉驾可缓刑吗?
      一、当事人酒驾醉驾可缓刑吗?酒驾涉嫌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凡是没有发生致他人轻伤以上事故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下,符...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概念内容有哪些?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概念内容有哪些?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概念就是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


·怎么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
      在单位犯罪里面,其实很多时候都是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协商一致之后,决定实施犯罪行为的,不过此时可以算作是以单位意志作出的行为,因而才会被认定为单位犯罪。从人数上来看,其实与共同犯罪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为了帮助您准确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资...


·故意伤害罪刑期是多久
      故意伤害罪刑期是多久故意伤害行为属于暴力犯罪之一,是一种对他人身体健康权的侵犯,而通常在造成了受害人轻伤以上损害程度的,才会构成故意伤害犯罪。此时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那么法律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刑期是多久呢?以下是为您做的具体介绍。 一、故意伤害罪刑期是多久 1、故意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