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挡墙工程分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签订挡墙工程分包合同要注意什么随着工程分类的细化,工程的种类是越来越详细。挡墙工程就是其中的一种,挡墙工程也是整个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为了确保工程规范实施,一般都会签订挡墙工程分包合同,确保整个施工的过程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但是分包合同该怎么拟定呢,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签订挡墙工程分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分包合同甲方一般是指发包方,首先要关心两个问题:1、自身是否具有将工程分包的权利;2、乙方是否具有实施分包工程的资质。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很多,但注意的是:第一,建议业主应在招投标阶段将指定分包内容明确化,业主招标文件不明确时应及时提出咨询。应在总承包合同条款中详细约定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内容,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费用的收取方法。第二,总包合同中,总包承包范围、工程工期等方面尽可能约定不包含指定分包工程内容。第三,作为总承包人,应尽量避免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争取使发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直接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使指定分包工程变为总包合同外工程。第四,若必须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争取签订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在内的三方协议,约定总承包人仅履行总包管理之责,付款义务在发包人一方。第五,应保存好施工过程中与指定分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签证、会议纪要等原始书面的证据资料。第六,在指定分包工程的工程款经过总包帐户情形下,指定分包合同中还可明确约定,总承包人支付指定分包人工程款应以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该部分工程款为前提条件,若指定分包人在不具备该前提条件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向总承包人主张工程款均视为违约,应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第七,若必须只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应和发包人、指定分包人明确约定,应付给指定分包人的资金(工程款)必须先进入总包帐户之后再付给指定分包人,力戒发包人直接付款给指定分包人,同时可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二、工程分包合同的内容
  (一)工程分包的概念工程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所谓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二)分包资质管理《建筑法》第29条和《合同法》第272条同时规定,禁止(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这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需要。1、专业承包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企业资质设2至3个等级,60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地基与基础、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园林古建筑、爆破与拆除、电信工程、管道工程等。2、劳务分包资质。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设1至2个等级,13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等。如同时发生多类作业可划分为结构劳务作业、装修劳务作业、综合劳务作业。3、总、分包的连带责任《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4、关于分包的法律禁止性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介绍了挡墙工程的有关内容,涉及到的挡墙工程很多情况下都选择了分包,一方面是为了确保工程能够顺利完工,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确保挡墙工程的质量能够过关,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所有的合同都必须对分包工程进行明确阐述,确保责任明确。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时间?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依据是什么,索赔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个完整的项目之中包含了诸多子项目,需要各方当事人协调合作,共同努力,以求在限定工期内高质量的完成工程。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不能再限定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的现象层出不穷,此时发包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依据是否满足,...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实践中,对于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可能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也有可能是因为劳动者个人不愿意签订。那要是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呢?可能大多数的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


·钢构工程什么时候复牌?
      钢构工程什么时候复牌?发展趋势又是怎么样的? 一、什么是股票复牌? 简而言之,股票复牌就是股票在停牌后重新开牌。 二、股票停牌后,什么时候复牌? 从停牌时间上来看,股票停牌并没有特定的硬性规定,而是要看股票因为什么停牌,停牌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由于连续涨停或...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和基本工资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显示的工资和基本工资一样,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其他的福利或者补贴等按照岗位制度等形式予以确定,劳动者实际拿到的工资高于劳动合同上所示的工资。 部...


·依照现在的形式公司怕不怕劳动局投诉
      一般情况下,公司是怕被人向劳动局投诉的,后果可能包括会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不利影响;一般都会产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后果;会影响企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消及影响。员工告到劳动局或劳动监察机关老板会有不利法律后果或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罚款之类的。《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


·员工有五险工伤怎么赔偿?
      员工有五险工伤怎么赔偿?员工有五险的工伤赔偿,可以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


·劳动者与单位之间该怎样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前双方都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在这个时候我们称劳动者为试用期员工,那么试用期具体需要多长时间呢?这些其实是可以由劳动者与单位进行协商约定的。那实践中到底该怎样约定试用期呢?以下是对此做的具体介绍。 一、如何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一、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行业垄断的表现如下,相关部门可依照具体表现进行判断、认定。 1、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 2、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或者以拒绝或拖延提供服务、滥用收费等方式,阻碍他人...


·想工伤认定工厂拒绝提供劳动关系怎么办?
      工厂拒绝提供劳动关系怎么工伤认定?劳动合同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最好的证据。若未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提交其他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同时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我国法律规定,不一定需要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本人和其家属也可提出。在证明、认定、鉴定的过程中,有任何法律问题可...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