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职时债务债权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离职时债务债权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在借款的时候,我们都会立下借据之类的纸质证明,但由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还完所借的款的话,就需要用一些东西来进行抵债,那么在离职时债务债权协议书上的抵债条例就是很重要的了,那么接下来由我们给您简单的讲解下关于债务债权抵偿协议书的书写模式是什么样的。
  
  一、离职时债务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从经济意义看,债务是指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 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二、离职时债务债权协议书
  
  债权债务抵偿协议书甲方(债权人):
  
  某某某、男、身份证号码:
  
  某某某、男、身份证号码:
  
  乙方(债务人):
  
  某某某、男、身份证号码:
  
  因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现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自愿、互谅互让原则,依据我国相关规定,共同签订本协议条款,供甲、乙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乙方至今尚欠甲方借款合计人民币捌仟叁佰万元正(小写:880万元)。包括乙方向某某某借款壹仟伍佰万元正(小写:190万元正);向某某某借款贰仟贰佰万元正(小写:230万元正);向某某某借款壹仟伍佰万元正,(小写:150万元正);向某某某借款壹仟陆佰万元整(小写:160万元整);向某某某借款壹仟伍佰万元(小写:150万元整)。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将第一条所列之债务自愿用由四川哈哈柠檬有限公司公开竟得的峨眉山市2013—88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峨眉山元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清偿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之债务,甲方表示同意受让。
  
  第三条:乙方保证用于清偿之上述第二条之地块及公司股权未向他人用以抵押、质押及转让等情况,无法律意义上的异议纠纷。
  
  第四条: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的第二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第二条所述之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法变更或办理到峨眉山元象旅游开发公司户名上;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的第二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二条所述的公司股权在工商登记方面合法变更为甲方所指定的股权持有人。办理上述地块过户及股权变更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第五条:如乙方能将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之债务一次性全部偿还甲方(包括乙方使用本协议第二条所述之地块向外采取抵押、质押或转让等方式)时,甲方无条件将获取的本协议第二条所述之地块及公司股权全部过户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权利人(但甲方已对该宗地块予以转让或开发经营时,不适用本条款之约定)。
  
  第六条:甲方有对本协议第二条所述之地块使用权予以转让的权利,征得乙方之同意。但该地块使用权的转让价款能完全抵偿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之债务时,转让价款如有超出上述债务时,价款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前述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未能实现约定目的时,由甲方对该宗地块予以开发经营,如开发利润经品迭甲方开发该宗地块的投资成本、投资回报及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之债务后,尚有剩余利润,剩余部分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第四条之约定时,甲方债权人将乙方出具或签订的借款凭据(依据)无条件退还乙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第九条:本协议之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十条:本协议经由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第四条之约定时本协议依法即产生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如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经协商无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应向资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方持有五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
  
  乙方:二O一四年月日
  
  以上就是关于离职时债务债权协议书中的抵偿类型的协议书范文,由上面可以详细的看出来,双方在开始是有进行协调的,对于协议书上的抵偿条例双方也都是接受的,那么在于借款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款的前提下,被借款人是有权利收取协议书上借款人所要抵偿的事物的。
  
  


·贪污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贪污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一、贪污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借钱不还钱担保人负什么责任?
      借钱不还钱担保人负什么责任?借钱不还钱担保人负债务的偿还责任,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保证方式: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


·夫妻个人债务在执行程序中如何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在执行程序中如何处理 夫妻之间有时存在以个人负担债务的情况,其中一方作为债务人,在偿还债务的过程中,财产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碰到的各种问题应怎么解决?告诉您:夫妻个人债务在执行程序中如何处理。 一、何为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


·债务纠纷案件如何打官司
      债务纠纷案件如何打官司 一、债务纠纷案件如何打官司 打债务纠纷官司即进行债务纠纷诉讼。诉讼是解决债务纠纷的重要手段,且最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不到万不得已,相信谁也不愿意走到诉讼这一步,但如果有必要,债权人应该如何进行债务纠纷诉讼呢?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1、诉...


·民间借贷关系该怎么才能合法有效
      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五种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


·对于还没判离婚债务会判吗?
       一、还没判离婚债务会判吗? 没有判离婚说明双方还是夫妻的关系,所存在的债务也是不会判的; 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 2、婚后债务要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还没偿还...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的转换过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的转换过程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的公司债券转股程序 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程序为: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普通股股票上市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可随时转换成股票。 2、申请...


·我国罪犯没钱退赃款怎么办
      我国罪犯没钱退赃款怎么办根据法律法规,罪犯需要退还赃款,但经常会出现赃款已被罪犯挥霍,罪犯无力归还的情况,虽然赃款被挥霍没有违法,但是必须归还补齐。这种情况赃款必须归还是无可厚非的,但可以在法院同意的前提下分期归还。罪犯怎么归还赃款:1.赃款退还是强制性的退还,如果罪犯无力归还,...


·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我国设立工商局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监督在我国境内的一些个体工商户,包括是企业的正常运营。可能我国普通公民也听说过关于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非法经营罪对当事人所带来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因为非法经营罪已经涉嫌违反刑法。我们可以来帮您普及一下,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一、我...


·还款时借款人借条不见了怎么办
      还款时借款人借条不见了怎么办?还款时借款人找不见借条的话应该让出借人写一份收条,收条可以证明已经还款,收条的写法是: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


·发行公司债券筹措资金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筹措资金的条件有哪些?公司的正常运营离不开资金,公司想要发展壮大更离不开资金。公司缺少资金的时候可以通过向银行寻求贷款或者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如果是发现债券的话需要满足相应的国家规定。那么,发行公司债券筹措资金的条件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