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公司法是我国市场的主体法,规定了我国公司包括设立和解散的一切活动规范。我国公司的活动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因此公司法需要被正确解读,在解读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问题,例如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保护机制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也是公司的主人,公司治理机关应当保障股东的各项知情权。1、股东的绝对知情权。股东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三会”决议以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享有绝对的知情权,公司应无条件地根据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不得以任何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为理由而予以拒绝,这是股东作为投资人的基本权利,而且公司章程对此不得作出限制性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亦不得利用其控股优势而作出对股东上述知情权的任何限制,否则是违法而无效的。 2、股东的相对知情权。公司法对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权利作了一定的限制,故股东的查账权系相对知情权,受以下因素的限制:第一是行使权利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说明查账的目的;第二是公司有可能以股东查账的目的不正当为由而拒绝其查账要求;第三是公司可能对股东查账后的信息获取形式予以限制,如只许查阅而不许摘抄和复制等等。由于账簿是公司经营信息和财务信息最真实和最隐秘的记载,涉及到重大商业秘密。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对其账簿的保密性尤为关注,甚至对内部股东也不愿意轻易公开,致股东知情权受到许多障碍,知情权纠纷也主要集中于此。那么,如何界别股东查账目的的正当性就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关键。有的公司法理论认为,之所以设定此项限制是为了防止公司商业秘密的泄漏。我们认为,公司商业秘密被本公司股东知晓并不属于法律上的”泄密”,公司法如此设置主要是考虑到股东知晓后是否会进一步作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而不是“知晓”本身。公司在作出拒绝查账的决定时的合理理由包括是否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出卖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可能,是否存在股东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公司有着利益竞争关系的业务等等。但出于对非法信息的保密需要而拒绝股东查账的,如对有关商业贿赂或偷税漏税等信息的记载显然不能构成合法和有效的拒绝理由。3、司法判断是知情权限制条件是否合理的终局机制。股东认为拒绝查账理由不当的,可以诉请法院来审查公司拒绝决定是否有充分和合理的理由。如果公司举证不能,则应当判令公司限期提供查阅。且股东的此项诉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为股东的知情权在公司整个存续期间均享有,不能因为时效的经过而灭失股东的此项权利。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虽未规定股东可以复制或摘抄公司账簿,但对行使查账权的股东而言,对账务信息的合理复制和摘抄是其行使权利的必然要求,司法判决对此应当予以必要的考虑。(二)公司在股东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及责任股东诉讼因涉诉的利益关切因素不同而可以分为三大类型,公司在各类诉讼中所处的法律地位和适用的利益与风险归结机制也有所不同。1、公司在不同类型股东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股东诉讼分为因高管人员或公司以外的第三者侵害公司利益之诉,及高管人员侵犯股东利益之诉等三大涉诉情形,最为典型的是公司高管人员侵权之诉。由于高管人员对公司的直接侵权归根结底是对股东利益的侵害,故股东在穷尽公司法规定的前置救济程序后,可以自己的名义而直接起诉高管人员。即涉诉股东是原告,被诉高管人员是被告,公司属典型的依附于原告的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公司之所以无法成为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主体,是因为公司的治理机关和监督机关怠于维护公司权益,使得公司无力自救,故涉诉股东实际上与公司之间形成了紧急性的“监护”关系。此时,公司的身份完全符合“第三人”的诉讼主体性质。当然,在他人侵害公司利益的股东诉讼中,公司的诉讼地位也应当是“第三人”。在高管人员侵犯股东权益之诉中,公司是否被列为“第三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纠纷单纯地系股东与高管人员之间的利益纷争,且诉讼结果不涉及需要公司配合实现的情形的,则不应当列公司为第三人;反之,如诉讼利益与公司相关时,则公司可被列为普通第三人参加诉讼。2、股东诉讼的利益与风险归结机制在公司高管人员及第三人侵害公司利益的股东诉讼中,败诉的风险应当由涉诉股东承担,但胜诉的利益应当归属于公司,这是由该两类股东诉讼的固有特性所决定的。因涉诉目的即是为了公司权益,故股东不得分割应当归属于公司的诉讼利益。否则,即形成对其他未涉诉股东和公司新的侵权。同时,在公司获取诉讼利益的情形下,公司亦应当对涉诉股东的损失承担必要的补偿责任。否则,其他未涉诉股东将会因未尽股东救赎责任而间接地构成不当得利。这种补偿责任既可在股东诉讼中一并解决,也可另行协商或提起补偿诉讼解决。但是当诉讼结果不利时,应当将风险归责于涉诉股东,说明股东主动代行公司“监护权”的事实与理由不充分,故应由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股东为自身利益而涉诉高管人员的纠纷中,无论结果如何均应由涉诉股东承担利益与风险,这也是由该类诉讼之固有特性所决定的。因此我国公司法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知情权保护机制和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诉讼制度,这些制度可以帮助公司高层更好的管理公司。
  
  
  


·公司人格否认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公司人格否认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公司人格否认司法解释 又称"刺破公司的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指为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事项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区别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事项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区别是? 在我国公司是一个经常可以看到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对于公司的一些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公司法中对于股东会以及董事会的规定等,那么,公司法董事会决议事项和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区别是?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


·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公司注册有明确说明,公司注册资本,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根据注册资本不同,公司注册的类型也有不同,具体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解答,请您阅读了解。 公司注册的类型有哪些 一、国...


·公司法人去世多久变更?
      公司法人去世多久变更? 公司有公司法人,公司法人的职权就是代表公司对外的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如果说公司的法人死亡了,那么应该及时的变更公司法人,变更公司法人首先要选出新的法人代表候选,这个过程需要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然后进行变更登记。那么公司法人去世多久变更? 公司法人...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我国公司法到了一定期限都会进行修订,以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调解市场经济,使其合理运行。在近期的公司法修订中,引入了一个新投票制度:累计投票制。那么,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本文将会详细为您解答。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 新公司法第...


·公司法分红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分红规定是怎样的??除了一些规模较小的独资公司外,许多公司都会有多位股东。股东向公司投入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如果公司有盈利,股东应获得相应的分红,在公司法中对股东的分红权也做了相关的规定,分红权是公司股东所享有的基本权利。那公司法分红规定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


·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合法吗
      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合法吗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有的股东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况,这就涉嫌到虚假出资的问题,那么虚假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占有公司股权呢,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是合法的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一、虚假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占有公司股...


·外贸公司怎么注册,外贸公司注册流程
      外贸公司怎么注册,外贸公司注册流程随着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联系越来越密切,联系方式也多种多样。其中,外贸公司在加强国家与国家的经济文化交流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那么,外贸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呢?现在,由为您解答。 一、外贸公司含义 外贸公司(Foreign Trading Co...


·外资法与公司法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外资法与公司法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一、外资法与公司法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是规范、调整公司的设立、组织、行为、解散、清算、及其他对内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广义的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各种法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括。外资企业法则是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外资企业的经济关系的...


·企业融资项目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想要走项目融资的这种渠道,也必须要有切实可行,在市场当中能够站稳脚跟的项目才行的。而且整个项目要有书面的方案向投资人进行非常详细的阐述,在项目没有建设开发之前的市场反应都是凭投资者的投资眼光来决定的。可能有些第一次接触到融资这一领域的人员还不是特别清楚企业融资项目的概念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内容包括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内容包括什么? 有些企业在成立之初达不到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只能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是可以进行改制的。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内容包括什么?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流程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