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代表写谁 其实在生活当中创办企业的话,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代表写谁
  
  其实在生活当中创办企业的话,一个人肯定面临的方方面面的压力和挑战都是非常大的。如果能够找个人和一起合伙开办公司的话,那么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最起码还可以有个共同承担的人。但是两个人合伙开公司,在创办过程当中必须互相尊重。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代表写谁?
  
  一、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代表写谁?
  
  1、谁当法人是由你们协商确定的。
  
  2、法人可以代表公司对外开展业务,签署合同等活动。
  
  3、两个人的制衡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加以约定。
  
  二、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是什么?
  
  1、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1)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应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
  
  通常理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属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个人并不会因其职务行为而需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并且,如果法定代表人从事越权行为,而该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即第三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与之交易的对方是代表法人行为,法人也应就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
  
  (2) 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公司也有权就其损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赔偿。
  
  (3) 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然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损害公司利益,除实施上述行为的相关人员需承担责任外,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参与了相关交易的决策或签署了相关文件,则很可能被认定与相关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亦须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在相关董事会决议表决时已明确提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对相关人员的侵权行为并不知情且无过失。
  
  2、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对公司的行为并不知情,且主观上没有过错亦不存在失职。
  
  
  3、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
  
  通常而言,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逃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
  
  而对于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通常均将法定代表人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据此判定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行为亦应承担刑事责任。
  
  4、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1) 公司有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或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司法机关可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
  
  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此外,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不得出境。
  
  (2) 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法定代表人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此外,在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还应承担相应义务,如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 如公司欠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因此,如果公司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限制出境。
  
  如果是两个人合伙开办公司的话,至于公司的法人代表谁来,当两个人可以经过协商以后进行确定。公司的法人代表有自己承担的法律风险和相关的职责,既然两个人是合伙开办公司的,那么相信对于法人代表这一职位还是可以解决好的。
  
  


·在我国公司倒闭有代通知赔偿金吗?
      在我国公司倒闭有代通知赔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一人公司法人年龄要求是怎么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社会上很多的民营企业也在不断的产生,成长,有的发展的好,所以继续的存在在社会上,但是有些公司企业,因为某些原因,破产的消失在社会上,总之这个经济社会就是这些民营企业不断的更替。那么关于一人公司法人年龄要求是怎么样的? 一、一人公司法人年龄要求 没有...


·《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一、《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同主体?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同主体?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出具的授...


·中国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什么?
      中国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什么?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其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数量十分庞大,它们在扩大生产的时候,往往会面临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这时就需要向外界融资。那么,中国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一、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怎么申请呢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


·私募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吗
      私募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吗? 私募发行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现行《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


·国有企业融资性贸易是什么?
      国有企业融资性贸易是什么意思其实现在我国的经济金融体系的整个运转方式,已经在改革开放以后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过去国有企业所谓的计划经济的发展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显得有些落后。有部分国有企业的发展已经在现如今越来越困难,因此有一些企业就会存在融资性贸易这种交易行为,那么,国有企业...


·公司法行政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法行政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我国公司形式中的一种,也是最普遍的一种公司形式。在公司设立之初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然后制定公司章程。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


·设立分公司股份怎么分配
      企业股权结构的三种模型:第一种,绝对控股型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权,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15%;该模式适用于创始人投钱最多,能力最强的情况。在股东内部,绝对控股型虽说形式民主,但最后还是老板拍板,拥有一票决定/否决权。第二种,相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