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公司的运行,往往需要领导者的决断和团队的力量,然而有些时候,当公司的运行出现了问题的时候,则需要对公司内部进行系统化的统筹,如清算股东,然而,按照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法清算股东依此判断。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法清算股东依此判断。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股东首先需要召开股东大会以三分之二的票数为基准进行清算,对股东进行清算时,需要依据公司成立时股东的占比,以及公司运行期间,股东的分成率来计算,并且需要将公司债务排除在公司收入之外,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上市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员工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公司破产之后,员工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


·破产重整受理时间
      破产重整受理时间 破产重整受理时间是很多濒临破产的公司需要了解的内容。一般来说,法院在判决通过重整计划前需要做出许多准备工作,受理时间将会受这些工作的时限影响。具体影响时间的工作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为您解读。 一、受以下时限影响: 1.企业和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


·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内容
      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内容由于注册会计师接受管理人委托执行该项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已被法院裁定受理了破产申请,无法持续经营,因此对其执行的审计与持续经营假设下的正常审计有着本质意义上的区别。企业破产清算审计一般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日期为基准日,审计的期间一般为基准日前三年的年初至基...


·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人如何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人如何确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预案以及...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公司破产后,要成立清算组掌管公司的财产,计算公司债务,制定破产偿还方案。而公司破产,债务清偿也有一定的顺序要求。 一、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


·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区别有哪些
      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区别有哪些?一、债权人申请破产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 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


·法院破产清算程序员工怎么赔偿
      法院破产清算程序员工怎么赔偿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1、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企业破产清算法中对于会计处理的规定
      企业破产清算法中对于会计处理的规定 企业破产清算法中对于会计处理的规定 (一)破产企业对外担保的会计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法》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


·破产公司法人出国旅游是否可以?
      很多人创业阶段开办了公司却最后因为不善于经营和管理使得公司的破产倒闭,作为公司法人的公民此时如果有了出国旅游的念头,可能会碍于破产公司法人的身份而不敢贸然出行。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讲解破产公司法人出国旅游是否可以? 一、破产公司法人出 旅游是否可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


·企业破产后债务如何分配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债权怎么分配,依据债权的类型而定,债权是有优先受偿顺序的,应该按顺序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