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一段债务关系中,最主要的两个人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一段债务关系是相对立的,但是有很多人不明白他们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吧。
  
  
  一、债权人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二、债权人的权利:
  
  (一)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二)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但民法典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
  
  (三)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75条明确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务人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四、债务人的合法权利
  
  《民法典》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我相信您在阅读了上诉的文章之后都应该知道在我国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了吧,希望网站我们的编辑能够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若是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不妨我们网站找寻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
  
  


·债务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
      债务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2、抗辩权随之移转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二、债务转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第二是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


·分居后债务如何解决,分居后一方负债是个人债务吗?
      分居后债务如何解决,分居后一方负债是个人债务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当中对夫妻离婚时的债务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都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那夫妻在分居后的债务,离婚时...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是刑事犯罪中非常常见的一类犯罪,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是刑事犯罪中非常常见的一类犯罪,但是因为刑事犯罪中很多犯罪都有主体限制,因此很多人就想要知道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主体有没有限制,如果是单位,能不能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呢?下面就为您带来答案。 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诉讼讨债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诉讼讨债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诉讼讨债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如何让好哥们欠债还钱?
      如何让好哥们欠债还钱?民间借贷多数都是发生在私人之间,尤其是那种熟人之间。在好哥们之间进行的也为数不少,也因为是好哥们很多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向其讨债,那此时该如何让好哥们欠债还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让好哥们欠债还钱 (一)到期直接开口 到期...


·发生债务纠纷后要怎么打官司
      发生债务纠纷后要怎么打官司一般情况下,很多债务纠纷的发生都是由于债权人追债而债务人无视债权人的追债行为,拒不偿还债务引起的。此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债。具体来说,发生债务纠纷后要如何打官司呢?不管什么诉讼,最重要的都是证据的提供,那么债务纠纷诉讼应提供哪些证据呢?对于...


·夫妻离婚赌债怎么处理?
      离婚赌债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离婚时都不负有偿还义务。而且据你的情况,你的夫(妻)在外欠有赌债,肯定不是为你们共同生活...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是怎样的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是怎样的? 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为了更好地保障我们的自身权益,我们最好签订有关的法律协议。比如说,如果我们酒店要进行债权债务的转让,那么我们就应该签订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协议,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酒店转让债权...


·因为疫情还不了贷款咋办?
      因为疫情还不了贷款咋办?因为疫情还不了贷款的,可以与银行协商进行延期还款处理,当事人应当首先咨询各大银行信用卡或者微信公众号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看介绍符合延期还款的人群,以及延期方法。然后可以直接拨打发卡行电话咨询,客服会确认情况后进行登记,然后对持卡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再将结果反馈...


·朋友带着借条借钱可以吗?
      最好是当面写借条,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