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棚改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国家棚改政策的内容是什么?在一些工业城市,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导致大量的棚户区存在,影响了城市形象和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国家也是加大了对棚户区的改造,加大了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那么,国家棚改政策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国家棚改政策的内容是什么?1、建立规划管理绿色通道,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控规调整按简易程序办理,调整论证与规划方案审查同步进行。规划审批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项目容积率指标,争取实现项目总体收支平衡。2、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内按规划需要砍伐树木,调整绿地,挖掘道路,拆除公厕、垃圾站,迁移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杆线的,免收补偿费,由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划要求重建或恢复。公厕、垃圾站拆除后规划没有重建恢复要求的,仍按规定给予补偿。3、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内配套的经营性设施,按照“谁经营,谁投资”的原则建设,其小区外大配套管网分别由邮政、电业、电信、广播电视、燃气、自来水等部门同步建设。小区内用电、用气、用水容量的增容费只收缴新增部分。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企业,不能重复提留水电分离改造费用。4、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5、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二、对积极支持棚改拆迁的被拆迁人的奖励政策是什么?1、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他处无房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2、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腾地的,按产权合法有效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支持重点项目拆迁建设奖励,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综上所述,棚改工程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需要政府高度重视,在国家棚改政策中,明确棚改实施主体、规定各地要充分考虑到棚改居民的生活情况,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在棚改的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耕地占用,尽量不占用农村耕地。而对于主动搬迁的企业和居民,政府也要给予一定奖励。
  
  
  


·离婚后还能告重婚罪吗?
      一、离婚后还能告重婚罪吗? 1、可以的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2、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 3、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


·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从这条法律种我们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呢?根据《婚姻法》第十...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该怎么办? 1、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2、【婚姻法】...


·怎么认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的认定方式
      本文主要介绍婚前个人财产认定,如何认定婚前个人财产,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是个主要问题,而其中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又是核心问题。所以下文详细介绍了怎么认定婚前财产的相关知识,请您仔细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内涵界定 夫...


·男人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男人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


·怎么才能快些离婚?我该怎样争取我合法权益?
      怎么才能快些离婚?我该怎样争取我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


·一、和小三生子重婚罪符合条件吗?
      一、和小三生子重婚罪符合条件吗? 1、老公在外面有小三,且生了孩子,如果没有以夫妻为名义生活不是重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


·离婚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
      离婚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当事人应着重从 “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可以收集的证据就包括:证明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的证据,证明自己抚养能力更好的证据、孩子想要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意见。二、争夺抚养权要考虑哪些因素法院判...


·离婚协议写的抚养费能改吗?
      一、离婚协议写的抚养费能改吗 离婚协议定下的抚养费是可以修改的。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按协议数额支付不足以支付抚养支出时,可以调整或追加抚养费支付额度。 1、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双方可以先协商。但是在现实中,由于抚养子女的双方已不具有配偶关系以及那...


·国家规定的丧假是几天?
      国家规定的丧假是几天?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当企业职工的父母因病去世时,职工应当回家料理后事,尽到为人子女的义务。我国是个人情社会,职工请这类假的话,企业都会批准,而且在一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享有丧假的待遇。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那么国家规定的丧假是几天?下面我们根据有关资...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范例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范例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关系到人民百姓的切身利益,现实生活中又有不少官员徇私枉法,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是相关部门审查其职员工作的重要依据,故而国家行政机关规定对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了规定。你是否知道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范例是如何规定的?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