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我们熟知的交通工具包括了汽车、火车、轮船等等,而对于这些交通工具,如果实施了损坏的行为,那就有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害。因此我国对故意损坏交通工具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都规定为了犯罪,不过此时要看是否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那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只有过失破坏上述交通工具才能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构成本罪。
  
  《刑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为特定破坏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侵害的对象是正在使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大型现代化交通工具。只有过失破坏上述交通工具才能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不谨慎,无意中造成交通工具的破坏。例如,乘司机不在,随意摆弄汽车,无意中将刹车弄坏。如果是交通运输人员在驾驶交通工具中违反规章制度,过失引起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重大事故,虽危害了交通运输安全,也不构成本罪,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造成严重后果是构成本罪重要的法定要件之一。所谓严重后果是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如交通工具颠覆、互撞、起火、爆炸、车毁人亡等。只有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并未引起严重后果,不构成本罪。在处理这种犯罪时,还必须查明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同严重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虽然后果严重但查明不是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所引起,不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
  
  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包括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过失。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既非出于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三、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量刑
  
  刑法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损坏交通工具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行为人主观心态的不同,此时构成的罪名不同,而法律对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处罚也是有所差异的,自然对故意犯罪的的处罚要重一些。至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婚姻法车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汽车也是属于我们个人的私人财产的一部分,而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汽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往往有些夫妻在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分割不太了解,那么民法典车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民法典车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婚...


·法律上占有改定属于交付吗
      法律上占有改定属于交付吗?占有改定也是一种常见的交付方式,占有改定的构成要件是: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车辆已经是普遍,交通事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车辆已经是普遍,交通事故更是层出不穷,有时候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有异议,就可以提起诉讼,那么交通事故处理几日内可以申诉,就让我们的来为你的问题做出一个详细的讲解。 一、交通事故处理几日内可以提起申诉 1、《道路交通事故法》第22条规定了当事人...


·新员工入职物品领用表是怎样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新员工入职物品领用表 姓名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入职时间__________ 离职时间__________ 离职(调岗)接收人__________ 监交人____________ 办公设备...


·怎么递交离婚诉讼,相关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中,人们在逐渐的摒弃那些传统的封建的思想,在当今的夫妻相处模式中就能看出,正是因为思想的不断进步,人们越来越看中自身的幸福,因此近几年来我国离婚率在不断提高,但是在双方离婚过程中,总会存在一些利益上的不和,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离婚,本文主要介绍怎么递交离婚诉讼,相...


·一、购买二手车如何查车辆有交通事故未处理 事故车是指发生过
      一、购买二手车如何查车辆有交通事故未处理 事故车是指发生过较严重的交通碰撞、翻车和自燃等事故的车辆。事故车辆一般主体(主要是指内部)的骨架部分受到损伤,经过零邮件更换或者修复处理的。因此,这类车辆也称为修复车。 对事故车辆鉴别的方法:①根据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部门、车辆维...


·交通事故车辆造成人员伤害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车辆造成人员伤害误工费怎么算?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2、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


·交通事故哪些情形要被行政拘留
      交通事故往往是因为机动车违章的行为导致的,此时除了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外,机动车的驾驶者还需要承担一定的处罚,即行政拘留。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违章被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哪些情形要被行政拘留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


·开雇主的车交通肇事逃逸后由谁来负责?
      开雇主的车交通肇事逃逸后由谁来负责? 开雇主的车交通肇事逃逸后由谁来负责? 雇主要承担责任,如果司机有过失,也应当承担责任。鉴于现在司机逃逸,只能由雇主承担责任。 1、《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也变得越来越便利。而高铁的发展更是迅速,由于快捷和方便,极大的缩短了人们的回家时间,提高了效率。在节假日,对于旅途较远的朋友来说,高铁无疑是出行的常用方式之一。那么,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


·交通事故没有现场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没有现场怎么处理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