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变更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作为父母肯定还是想要能够陪伴孩子一起长大,但如果夫妻不得已要离婚的话,此时注定有一方是无法陪伴孩子长大的。那此时离婚夫妻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才好?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抚养权归属法律的相关规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判。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还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孩子抚养权应该如何争取?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从如下几点做起: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如果你觉得你在对方面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可以请律师代理,与对方谈关于孩子的问题,尽量避免双方出现在孩子面前引起争吵。
  
  三、变更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方法如下:
  
  (一)协商
  
  父母离婚后,原定的抚养方式可以因为父母抚养条件的变化和子女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而变更。不论是离婚当事人协议还是法院判决孩子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在另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时,可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二)法院判决
  
  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女子,原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在离婚的时候并不是想要孩子抚养权就能要到的,尤其是在双方无法就抚养权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此时也无法再协议离婚了,但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这种情况下对孩子抚养权的处理,其实也是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的。
  
  


·离婚后的抚养费如何算 怎么计算抚养费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都是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会对孩子的抚养费计算的那么清楚,而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实都是共同来抚养孩子的。但如果离婚就有一方无法实际抚养孩子,这样的情况下自然需要支付抚养费,到底离婚后的抚养费如何算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离婚后的抚养费如何算 怎么计...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帮助
      一般而言,婚姻关系的解除即意味着夫妻双方彼此间法律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只在子女抚养费给付、探望权行使等方面存在联系。但早在1980年《婚姻法》第33条中就已经规定离婚经济帮助的内容。后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42条以及《民法典》第1090条中得到延续。之所以规定离...


·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重婚行为,本身是属于民事行为的,但在我国同时将其规定为刑事犯罪,即重婚罪。此时就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追究重婚者的法律责任,那究竟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刑事责任 1、重婚罪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在我国离婚前有抚养费吗
      离婚的时候不管夫妻之间的矛盾有多少,如果有孩子的话肯定双方都不能将这种情绪带到孩子身上的,夫妻离婚并不影响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之间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遇到过这种情况,在原告的诉讼请求当中,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从离婚前开始计算的。那么,在我国离婚前有抚养费吗...


·一、婚后三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样分的?
      一、婚后三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样分的? 如果双方愿意就均分了,按照《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


·离婚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离婚的时候,有人会签订离婚财产协议,提前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财产涉及利益问题,有些问题不得不注意,那离婚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很多人签订了离婚财产协议后感觉不妥,想要反悔,那对离婚财产协议反悔的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


·南京离婚官司多少钱?
      婚姻对于人们来说是神圣而庄严的,但是由于夫妻双方组建家庭的原因和各自的生活背景各不相同,离婚也是十分常见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其中的诉讼离婚虽然可以获得划分财产与其他事项的权威判决,但是成本显然比较高。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南京离婚官司多少钱的相关资料...


·夫妻财产决定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夫妻财产决定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决定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男方: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汉族,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女方:...


·挪用孩子抚养费怎么处理?
      挪用孩子抚养费怎么处理?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子女抚养费只能用在子...


·男方有家庭暴力该怎么离婚
      男方有家庭暴力该怎么离婚男方有家庭暴力该怎么离婚?一般来说,男方有家暴,女方想要离婚的话,多会遭到反对,甚至被打,因此只能选择起诉离婚,还要注意采取法律手段避免对方的暴力行为,至于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归谁法院的判决是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的。 一、男方有家庭暴力该怎...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可能;小孩抚养权归哪方,抚养费的承担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主要看证据。最后可以通过请律师来为自己辩解。 一、起诉离婚怎么辩解 主要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有哪些,其中主要围绕: 1、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