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分别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分别是什么?不管是酒后驾车还是醉酒驾车都是违法行为,它们都对公民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法律绝对不会允许。有人会问,那么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分别是什么?我们已经将与之相关的知识整理在下方,欢迎阅读。
  一、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分别是什么?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如果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交警可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验,由检测仪打印出结果,被检人当场签字。如被检人拒绝签字,只要有两名交警在场,检验结果便可生效。 酒后驾车扣12分,并处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元至2000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照。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上内容,各位应该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有所了解了,开车的朋友们请注意,为了您和路边行人的共同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以及醉酒驾车。倘若您还有什么不大明白的地方,在线专业律师可以给您解答。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1、责任限额12.2万 2、其中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3、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杭州?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杭州? 1、保费直接与出险率挂钩 很多车主都关心,今后的保险费到底是涨还是降?这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车主平时的驾驶习惯了。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的最大亮点在于,将定价权交给市场,强调保费与车主驾车风险、车型挂钩,促进费率公平。 据了解,以前的车险价格=(车价×费率 基础...


·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
      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遗忘物从字面意思浅显的理解,就是遗失的物品或者失散的动物等等,按照我们经常的生活经验,如果有东西遗失或者遗忘,就应该找公安局,但是我们会发现,有一些公众场合出现的长期停放物,像电车等,那么,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下面,就让我们介绍下吧。 什么是...


·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保险是否赔偿
       一、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保险是否赔偿? 如果没有购买划痕险是不能报销的。同样如果有了划痕之后再购买划痕险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认可的。所以是不会报销的。 车子划痕险赔偿后,不达上限,不会影响第二年的车辆保险费。 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来讲,能够及时的拿到赔偿是其最关心的问题。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来讲,能够及时的拿到赔偿是其最关心的问题。有时候双方无法通过调解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这时交警通常会建议我们向法院申请对肇事车辆的财产保全。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下面我们针对这个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比较重要的问题,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时间是什么时候
      随着车辆的日益剧增,越来越多的人都会驾驶车辆,随着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逐渐增加,一方面,我们在开车的时候应该避免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了解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场应该怎么处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提车流程和时间。我们今天就为您讲述一下关于此类的问题。 一、 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


·指定监视居住要交生活费吗?
      一、指定监视居住要交生活费吗?犯罪嫌疑人无居所或由于案件特殊的,公安机关会指定居所并在其中执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换句话讲,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的费用,通通由公安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不用交一分钱。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还要保障正常...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怎么处罚
      在造成交通事故后,作为当事人应该留在现场积极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要是因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有逃逸的情形,此时对当事人的处罚就会比较重。那具体来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怎么处罚 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未构成犯罪...


·没得抚养权不交出孩子是否合法
      没得抚养权不交出孩子是否合法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交出孩子,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和误工费天数如何确定?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和误工费天数如何确定?1、营养费的天数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2、误工...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简易程序 1、依照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