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些施工方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些施工方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豆腐渣”也因此产生,在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都会担心这样的问题,比如房屋、电气设施等这些直接关系到我们日常生活和生命安全的工程质量不过关怎么办,我们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 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2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卫生洁具1年;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三、《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如果遇到有质量问题在一定期限内也是可以保修的,不过对于一些商品房和电力供暖的设施的购买还是要擦亮眼睛,选择信得过的供应商,毕竟刚刚购买到的商品就要维修,也是一件很烦人的事情。
  
  
  


·公司只申请工伤认定不做劳动鉴定怎么办?
      当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的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对职工劳动能力造成影响的,还应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在实际中,有些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后发现职工伤情较重,不想承担赔偿责任,拒绝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公司只申请工伤认定不做劳动鉴定怎么办呢?...


·一、自己怎么申请工伤鉴定?
      一、自己怎么申请工伤鉴定? 自己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企业申请的应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个人或家属申请的,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上述部门提出,过了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不会予以受理了...


·加班工资支持的年数规定是什么?
      加班工资支持的年数规定是什么?加班工资支持的年数规定是并没有做出限制,即使是退休,但是被公司返聘回去,如果存在着加班这种情况的话,依然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用的。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加班费计算基数作出约定,约定的标准原则上应为员工每月的规定工资收入,在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应包扣...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范围都有哪些
      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那么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和公司在合同当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就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有些时候,如果说公司想要无辜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又没有什么正当的借口,就开始利用一些非法的手段使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范围都有哪些? 一、被迫解...


·双休日加班工资追溯几年?
      双休日加班工资追溯几年?劳动者追索公司双休日加班未付加班费能追索2年,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劳动者从知道被侵权之日起,两年内受法律保护。具体程序为: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


·根据劳动法多大算童工?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看到一些小孩打工的现象。我们都知道,国家法律是禁止招收童工的,如果用人单位招收了童工,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一定处罚的。那么,根据劳动法多大算童工呢?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劳动法对招收童工的一些界定和相应处罚。 一、多少岁算是童工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在我国工伤鉴定体检些什么材料
      员工的工伤鉴定一般都是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的,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已经不需要员工再重新到医院进行体检了。因为工伤鉴定是在员工做完工伤认定以后进行的,所以工伤鉴定和体检没有多大的关系,不过做工伤鉴定的时候还是需要携带相关材料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伤鉴定体检些...


·工伤劳动关系怎样确立?
      劳动者遭遇到工伤事故的伤害后,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的第一个步骤是进行工伤认定,而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确定的劳动关系,只有这个劳动关系确立了,劳动者才有依据去申请工伤认定,只有工伤认定通过了审查,劳动者也才能继续申请工伤赔偿,那么,工伤劳动关系怎...


·钢结构隐蔽工程验收有哪些
      钢结构隐蔽工程验收有哪些内容? 一、钢结构隐蔽验收有哪些内容? 1、预埋螺栓(埋件交接记录)   2、焊接结点(焊缝检测报告)   3、结构防腐工程(结构防腐(防火)涂层隐蔽记录)   4、支座安装工程(支座安装隐蔽验收记录)   部分相贯缝,预埋件,箱罐底部,焊接箱...


·一、定额误工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定额误工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二、两种收...


·合同到期后公司迟迟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
      合同到期后公司迟迟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