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完后隔年还能报销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工伤认定期间除了会浪费大量的时间以外,还有一些必要的开销,其中就肯定有一些医疗费用。不过,现如今基本上都有医保。完毕以后,基本上都可以报销一部分,所以自己其实并花费不了多少钱。关于工伤认定的报销时间问题,我们将在下文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完后隔年还能报销吗?
  
  
  一、工伤认定完后隔年还能报销吗?
  
  工伤认定后,国家对报销时间并没有限制的规定。
  
  二、报销具体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 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
  
  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
  
  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
  
  三、报销所需材料:
  
  1、 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 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 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 个人书面报告
  
  6、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 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 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1、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2、 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3、 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三、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在我国,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报销时并没有时间的限制,也就是说隔年也是可以进行报销的。对于报销的流程和报销所需要的资料在上文中都有着详细的介绍。但是,您做完工伤认定以后,对与工伤索赔和报销的事情最好是抓紧时间办理。
  
  
  
  


·在单位上加班突然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上加班突然死亡算不算工伤? 一、在单位上加班突然死亡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死亡依法应认定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并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相应情况,还可按照...


·工地死亡对方无力赔偿怎么办?
      工地死亡对方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工地死亡对方无力赔偿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受伤是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赔付,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赔付,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劳动者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是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合同。而且,《劳动合同法》是有很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的注意事项的相关的规定的,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高血压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高血压脑溢血算不算工伤?1、高血压引发脑溢血,不是工伤。但其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死亡待遇。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


·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
      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 一、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 在功动合同法里对于离职也是有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合法辞职有以下三种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亡职工父母符合供养亲属标准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寡老人的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可领取直至二老去世。 2、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可参考劳保部18号令《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第三项...


·一、上海劳动合同法孕妇可以辞退吗?
      一、上海劳动合同法孕妇可以辞退吗?辞退孕妇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我们在需要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一般都承包给专业的工程团队进行建设,双方签订合同之后,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责任义务。最后工程建设完成了,我们再去进行验收。那么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我们一起来看看。 工程质量检查方法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


·因在没有告诉公司而无故旷工时,原则上是要接受一定程度上的惩罚
      因在没有告诉公司而无故旷工时,原则上是要接受一定程度上的惩罚的,但是关于我国合同法中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的问题还真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根据用人单位的相关制度规定的。下面我们就针对旷工的相关处罚来进行讲解。 一、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


·劳动法辞退赔偿金新规定
      劳动法辞退赔偿金新规定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辞退员工需付出的代价不同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需支...


·水利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我国古代为了农业的发展修筑了许多大型水利工程,给人们的农业生产带来了便利,之后水利工程的功能不断拓展,逐渐应用于疏通水道、内河航运等,最大化的证明了兴修水利所带来的巨大回报。而工程质量又是其中不可避免会关注的问题,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下面请听我们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