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入职半个月离职有工资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当代社会,入职的话需要携带一些入职材料然后进入工作单位,对于很多刚刚毕业走入社会的大学生们来说入职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此很多人入职之后都会选择离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入职半个月离职有工资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入职半个月离职有工资吗?
  入职半个月,未签订合同,正常的辞职是可以拿到工资的,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违法。法律问题:公司在员工入职之后多久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律师呼叫中心邀请东莞律师为您解答本问题) 文律师: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 陈律师: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相关知识——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在这边我们可以非常坑定的告诉您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入职半个月离职的话也是有工资的,具体工资的发放标准需要根据用人单位来确定的,如果说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分公司成立后,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在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过程当中,由于自己经营得当,可能企业的规模会越做越大。比如在经营的过程当中总共是进行了分公司的成立,分公司成立以后,员工会将人员进行调动和分配,或者分公司重新占社会上招纳人才,这种时候我们需要搞清楚,分公司成立后,劳动关系怎么确认?针对这一问题,您可以参照以下资...


·职员被辞退时工龄超过十年怎么赔偿?
      职员被辞退时工龄超过十年怎么赔偿?1、职员被辞退时工龄超过十年赔偿的方式也是获得N个月的正常工资,赔偿金按照工龄来算,工作满一年赔该岗位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满十年赔10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半年以前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


·民工需要建立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吗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的建筑企业涌现,建筑企业劳动关系也成了社会的焦点,建筑企业的员工的主体是民工朋友,那么,民工需要建立与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吗,对于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现实中建筑公司与企业之间很少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那么建...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


·做工伤鉴定钱谁出?需要多少费用?
      我们知道,劳动者如果在工作过程 中遭遇到人身损伤,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由工伤保险对其进行一定的理赔。工伤鉴定的申请可以等到员工伤情稳定之后进行。而工伤鉴定是需要收取一定费用的,那么做工伤鉴定钱谁出?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做工伤鉴定钱谁出?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


·误工费税费是否需要缴纳误工费税费不需要缴纳
      误工费税费是否需要缴纳误工费税费不需要缴纳,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最低多少钱一天根据当事人实际工资损失数额确定,在《人身损害解释》中,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


·法院扣债务人工资怎样给债权人?
      法院扣债务人工资怎样给债权人? 一、法院可以冻结债务人工资么? 法院可以冻结、提取债务人工资,但因保留生活费。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


·一、被辞退时当月工资是否发放?
      一、被辞退时当月工资是否发放?被辞退时当月工资是会发放的,根据劳动法辞退当天职员就可以拿到当月的薪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就要准备起对财产分割方面的工作。通常情况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就要准备起对财产分割方面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双方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会涉及到房产的分割。相对于其它家庭财产,房产的分割比较复杂,有多种情况,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纠纷。那么,离婚房产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离婚房产纠纷解决...


·在现实生活中,假如员工是因公而伤,公司是需要给员工赔偿的,五
      在现实生活中,假如员工是因公而伤,公司是需要给员工赔偿的,五险一金的工伤保险也是为了这个而设。然而实际是在发生工伤事件中,很多企业拒绝赔偿,这就导致发生一些劳动纠纷。那么工伤属于劳动争议吗?在这种劳动争议的案件中如何计算诉讼时效?下面的就“工伤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如何计算诉讼时效”进...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