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与民事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人们对于网络的可以说的上是依赖了,什么事情都离不开网络,网络给我们带来好处的同时,当然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灾难。比如很多人通过网络方式对受害人实施诈骗,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对方说的话,完全分辨不出是真是假。那么诈骗罪与民事纠纷的区别是什么?一、诈骗和民事纠纷的区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仅是诈骗罪的构成要素之一,更是区分诈骗罪与民事纠纷(欺诈)的根本界限。一般认为,所谓非法占用为目的,是指以将公私财物非法转为自己或第三者不法所有为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性相当强,不可能通过客观事实直接证明,如何准确加以判断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即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害后果进行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行为人自己的供述证明,而必须坚持在客观基础上的主观判断,即在查明客观事实的前提下,根据一定的经验法则或者逻辑规则,推定行为人的主观目的。结合金融诈骗类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判断:1、行为人事前有无归还能力,如行为人的资产负债情况等。2、行为人事中有无积极归还或者消极不归还行为或表现,如行为人编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拖延归还 被害人的财产等。3、行为人事后处分财物及对他人财产损失的态度,如行为人是否通过实施诈骗行为排除被害人对其财产的控制并将其财产转归自己或第三人名下,是否将被害人的财物用于给定的用途,是否具有转移财产、隐匿财产、拒不交代财物的真实去向等欲使被害人财物无法收回的行为等。实践中,非法占有的目的的认定应在综合考量上述事实的基础上推定而得。需要请注意的是,行为人仅具有上述一种情形,如将被害人的财物用于个人还债等个人用途,并不意味着其一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只有结合其他 事实,如该还债行为导致其最终不能归还财物给被害人等,才可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二、诈骗罪的定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民事纠纷的定义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诈骗,情节严重的,已经构成诈骗罪了,属于刑事犯罪,而民事纠纷一般都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两个受处罚的程度不同,若对相关内容还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详细咨询的专业律师。
  
  
  


·涉嫌信用卡诈骗160万怎么判刑?
      在当今时代,随着科技的不断发达,网络的普及率日益提高,很多人都通过网络来进行交易。在方便了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助长了各种新型诈骗方式的产生,尤其是信用卡诈骗,在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那么,涉嫌信用卡诈骗160万怎么判刑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 一、信用卡诈骗的相关信息 ...


·一般罪犯投案自首减刑多少
      自首与立功属于我国法定的量刑情节,也就是说罪犯要是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形的话,那法官在最终量刑的时候,往往会从轻或者减轻进行处罚。于是有的人在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为了减轻处罚也会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那一般罪犯投案自首减刑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罪犯投案自首减刑多少...


·检察院批捕后一定有罪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一定有罪吗? 1、批捕只是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 2、不是逮捕就会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案情。建议...


·寻衅滋事罪共犯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属于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一种行为,如果达到了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则还会构成寻衅滋事罪。而在此罪的实施过程中也会存在共犯情况。那么寻衅滋事罪共犯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


·刑法中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是什么
      具体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认定某一具体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事实特征。任何犯罪都是具体的,其构成要件都是不一样的,盗窃罪不同于诈骗罪、故意杀人罪不同于故意伤害罪,就在于他们有法律规定的具体要件。一、刑法中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是什么?(一)我国刑法中构成犯罪的四要件是指:四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处罚是什么
      在我国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的这些是只有我国武装部队和公安机关才可以持有的,并且即使是属于国家执法机关人员,在使用枪支弹药的时候,也有着严格的报批流程,普通公民是根本没有办法接触到这些东西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处罚是什么? 一、抢劫枪支、...


·滥伐林木罪追溯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使人民的权益得到保护,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刑事法律规范,在这些刑事法律规范之中,对各类犯罪行为都做出了概括性的规定。滥伐林木罪是其中的一项罪名,若国家机关或者他人没有及时发现特定主体实施了该项违法行为的,可以在既定的追诉期内进行追溯处理,具体来说,滥伐林木罪追溯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行贿罪法律法规有哪些?
      由于各级国家机关是人民行使权利的地方,故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职权是比较高的,存在着公民向国家机关的职员行贿,获取不当利益的情形,此时,经相关人士举报,相关司法机关会介入调查,发现符合行贿罪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会以行贿罪论处。 行贿罪法律法规: 一、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为...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罪指的是什么? 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罪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自己代为收管的...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和认定是怎样的
      聚众斗殴说的简单一些其实也就是一群人打群架的行为,可想而知这样的行为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影响是多么大的。当然对于聚众斗殴的行为,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也是会被认定为犯罪。下文中,本站我们带来聚众斗殴罪的构成和认定的内容,帮助各位更加详细的了解该罪名。 一、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 ...


·抢劫罪的主体我国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像抢劫这样的违法犯罪活动,危害了我国的安定团结,并且如果当事人触犯了抢劫罪,构成一定后果的话,我国法规对当事人是有着严重的惩罚的。但是,在法院判决抢劫罪的时候,需要对犯罪的主体进行一定的调查,如果达不到该罪的犯罪主体的话,还需要重新处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抢劫罪的主体我国法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