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一、《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材料?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法》注销规定,公司需要注销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才行,包括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接管公司并对资产负债进行清查、制定清算方案、按照顺序分配清算财产及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等。按照规定,公司注销需要经过股东会议讨论通过。
  
  
  


·怎样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怎样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一、怎样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


·怎样成立私募基金的公司?
      怎样成立私募基金的公司? 一、怎样成立私募基金 1、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按照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解释,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同样的标准,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


·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哪些?每一种并购方式又是怎样的?
      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哪些?每一种并购方式又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不小的中小企业发展势头也越来越好,但是中小企业的最大的约束条件就是资金不足,所以有很多的大型企业会出面收购小企业,通过企业并购的方式扩大两个企业的发展。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很多,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


·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吗?在我们工作中有一些人被企业董事会授权为法定代表人,承担一些责任并对公司负责,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他的权利和义务要跟企业法人相区别,二者名称虽然相似,但不是一个概念。则那么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这是许多人想要知道的问题,下面我们搜集了一些关于公司法人...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融资的概念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融资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一定数量的资金,当企业自身资金不足够时,这时大多数企业都会采用融资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以支持企业的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融资现象较为普遍。那么,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融资的概念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企...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 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税的税率是多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税的税率是多少?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是企业法人性质,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人有限公司的法人,从该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等,都要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股东出资的时间以及出资的份额,直接决定了将来在公司当中的地位,以及公司的运营成立等比较重要的一些事情。由于关于出资这一块在以前会引发各种各样的矛盾,给公司的顺利经营带来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所以在我国新公司法当中对出资这一问题作出了比较规范的制定。...


·独资企业注册条件有哪些
      独资企业注册条件有哪些? 一、独资企业注册条件 根据《个人独资公司法》第8条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公司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合法的公司名称。个人独资公司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随着建立公司的门槛逐渐变低,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主创业,创立属于自己的公司。但同时也引发了公司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等一系列问题。许多人对这些情况并不了解,现在就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 一、虚假出资的定义 虚...


·公司变更与注销的区别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与注销的区别是怎样的?(一)公司变更 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变更给另一家企业。简单来说是将公司让其他的人或者企业打理。   《公司法》第九十五条 公司性质的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