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违约协议关于违约金有哪些内容?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劳动合同不单是约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力与义务,还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当然,也有些用人单位是在签一份老大违约协议,那么劳动合同违约协议关于违约金有哪些内容?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违约协议关于违约金有哪些内容?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后,可以在服务期协议中约定违约金;不过,对于具体的违约金金额,法律还是有限制的,即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但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则不受竞业限制约定的约束。
  
  根据劳动合同法,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所以,虽然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不属于以上情形,即使双方约定了违约金,那么违约金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必受其约束。
  
  二、劳动合同违约的形式
  
  1、企业
  
  ①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③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
  
  ④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⑤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⑥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⑦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企业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形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
  
  2、劳动者
  
  ①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
  
  劳动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标准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 号)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因此,违约金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条款。目前国家没有对违约金标准做出统一规定。北京市在《劳动合同规定》中明确,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职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 12个月的工资总额,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职工反映企业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而有失公平的问题。同时,北京市对职工在某些事项结束前限制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得按照“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
  
  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
  
  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劳动合同违约协议一般情况下都包含在了劳动合同里面,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违约金的情况,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违约条款。如有什么不明白的,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但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备案到劳动局的,那么公司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 二、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


·司机必须与平台签劳动合同
      司机必须与平台签劳动合同 《暂行办法》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障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


·新《劳动合同法》工作满十年开除员工如何赔偿?
      新《劳动合同法》工作满十年开除员工如何赔偿? 员工在帮助用人单位劳动时,一般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目的就是防止不必要的纠纷产生,并且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员工在单位工作等情况,我国法律专门的出台了一部法律规范其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即《劳动合同法》。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工作...


·跟骨骨折工伤伤残鉴定的等级如何划分 ?
      跟骨骨折工伤伤残鉴定的等级如何划分 ?一、跟骨骨折工伤伤残鉴定的等级如何划分 工伤致跟骨骨折的,如果没有手术内固定治疗,可以评为工伤十级伤残;如果进行了手术内固定治疗的,可以评定为工伤九级伤残。 跟骨骨折工伤鉴定等级一般为10级。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有三项赔偿,分别是:...


·职工上班期间扭伤脚算不算工伤?
      职工上班期间扭伤脚算不算工伤? 一、职工上班期间扭伤脚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上班期间扭伤了脚,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


·没有劳动合同但要签保密协议是否合法?
      没有劳动合同但要签保密协议是否合法?没有劳动合同但要签保密协议是合法的,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一个隶属关系。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添加保密条款,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之外单独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只是签保密协议是否有效的。如果是从事保密性、技术性比较强的...


·工程索赔单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索赔单的内容有哪些 一、工程索赔单的内容 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单应包括如下内容:总论部分、根据部分(说明具有索赔的权利---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的索赔意向通知书、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计算部分、证...


·在我国工伤鉴定10级赔偿多少钱?
      在我国工伤鉴定10级赔偿多少钱?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


·工程质保期时间是多久?工程质保金比例是什么?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建设工程具有其最低保质期。工程质保期时间内如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寻求补偿,这也是对使用者的一种权益保障。那么,工程质保期时间是多久呢?接下来我们就相关问题为您做相关解答,希望能够帮助您对相关问题的理解。 一、建设工程保修期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职工调换岗位可以降薪吗
      实践中,有不少单位会以种种理由对职工调换岗位,其中有些单位对调换岗位的职工还会有降薪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职工调换岗位可以降薪吗?如果不能,那么职工如果遭遇用人单位随意调岗降薪怎么办呢?此时作为劳动者,就应该了解怎么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二三四跖骨骨折工伤为几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作生活中如果出现受伤的情况我们是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或者是保险单位进行工伤补偿的,如果涉及到影响我们后续生活的伤势我们可以通过工伤鉴定对上市进行评级,如果属于评级标准其中的话,可以按照情况获得相应的补偿赔偿,那二三四跖骨骨折工伤可以鉴定为伤残几级呢? 二三四跖骨骨折工伤鉴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