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男方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当代社会,可能很多人对于离婚这个名词是比较熟悉的,但是至于离婚的具体流程如果没有亲身经历的人肯定是不太了解的,比如说离婚中比较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抚养费的给付,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男方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节录)
  
  “7、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告诉您离婚抚养费给付的话具体标准是在各个地方不同,其次姐夫的标准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以及当事人是否能够负担起,还有就是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协议离婚花的时间是多久
       诉讼离婚也就是我们说的打离婚官司,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所要花费的时间肯定是比较多的。相比之下,协议离婚花的时间就要少很多,那具体来说进行协议离婚要多长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花的时间是多久 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


·在中国如何办理涉外离婚?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很多中国公民走出了国门与其他国家公民结为夫妻,但当感情出现破裂,需要离婚的时候问题就来了,在中国如何办理涉外离婚呢?两个不同国籍的人办理离婚手续牵扯到两个国家的法律,所以并不简单。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中国关于涉外离婚的处理办法,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如何办理涉外...


·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都有哪些?
      我国法律为了拟补一些国家工作人员或相关执法人员在现实中对一些无辜的犯罪人造成的伤害,特制订了国家赔偿来赔偿这类人的损失。但有些事件也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内,下面我们就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都有哪些事件,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


·一、男方不生育离婚诉讼可以吗?
      一、男方不生育离婚诉讼可以吗? 如果女方坚持离婚,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没有生育能力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的方式】 1、写出离婚诉状: 要求离婚的一方写出书面离婚诉状。诉状中表明被起诉人(被告)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表明具体诉求...


·事实婚姻直接判决离婚是否合法?
      事实婚姻直接判决离婚是否合法?事实婚姻直接判决离婚是不合法的,因为在目前这个阶段,我们国家是事实婚姻是不予以承认的,既然没有合法的有效婚姻关系,就不需要进行判决离婚,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


·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采取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此时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首先对共同财产、债务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协商,然后再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那一般夫妻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


·根据我国的新婚姻法32条的相关解释是怎样的?
      您都清楚的是,婚姻法是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一部法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最新的婚姻法全文内容比较复杂,需要您了解的事物也比较多,但是一般普通的老百姓对于婚姻法中专门问题并不是十分的清楚,那么,根据我国的新婚姻法32条的相关解释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


·再婚老人的财产谁有继承权?
      再婚老人互有继承权,也可以协议约定再婚财产关系。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在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对自己的财产分配留下明确的书面处理说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有效避免家庭财产纠纷的产生,也解除了自己对于身...


·如何鉴定遗弃家庭成员及遗弃罪的处罚措施
      如何鉴定遗弃家庭成员及遗弃罪的处罚措施一、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没有独...


·诉讼离婚不判离的条件有哪些
      婚姻是法律上对于两个人结合的承认,当事人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也可以诉诸法律。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法官享有很大的司法裁量权。那么,通常诉讼离婚不判离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哪些情况法院一般判离婚 ...


·一般起诉离婚的目的是什么?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期,离婚率居高不下。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通过协议离婚,实现了夫妻双方好聚好散,节约时间和精力。当双方无法协商离婚时,通常一方会采取起诉离婚的方式。那么一般起诉离婚的目的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一般起诉离婚的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