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么确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夫妻诉讼离婚的,此时需要先确定好管辖法院,毕竟不是所有的法院对你的离婚案件都是有管辖权的。如果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对,那么就会导致案件不被受理,自然最终也无法达到离婚的目的。那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么确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么确定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则须向其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应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公民被注销城镇户口,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也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应向被告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被劳动教养或监禁,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也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的,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1年以上的,应向被告原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1年以上的,应向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为军人的,非军人一方对其提出离婚诉讼,或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为非文职军人,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军人为文职军人,一般向文职军人方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是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则应向非军人一方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非军人一方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驻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二、离婚时要注意什么
  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2、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3、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4、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因此在具体的管辖、审理期限上面自然也是要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操作。一般在诉讼离婚的时候,也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不然就有可能给当事人利益造成损害。
  
  
  


·一、合法婚姻关系重婚罪还有效吗?
      一、合法婚姻关系重婚罪还有效吗当然有效,因为正是有合法婚姻有效,重婚关系无效。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我国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和1994年2月1号之前未领取结婚证,邻里承认的事实婚姻。对此,目前还存在分歧,各地的处理方式也有不...


·离婚纠纷上诉状范本
      离婚纠纷上诉状范本 一审法院在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后,并不是立即生效的,而是要过了上诉期,并且没有人上诉的话,那么才能生效。而在此期间要是有人上诉的话,那么一审判决就不会生效,那么这个离婚纠纷上诉状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离婚纠纷上诉状 上诉人:陈,女,汉族...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1、调查取证 征收机关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征收机关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调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当事...


·婚前财产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二)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什么情况下禁止结婚?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


·如何起诉变更子女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而日后也是可能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发生改变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此时还是允许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要是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究竟如何起诉变更抚养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起诉变更抚养费 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要...


·如果一个去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在生活当中,只要是通过诉讼请求离婚的,那么肯定是男女双方针对离婚的事情达不成一个共识。在诉讼离婚案件过程当中,原告方再向法院提起离婚申请的时候,需要对相关的离婚案件的办理流程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如果一个去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一、如果一个去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户口本上必须写养女吗
      是的。亲生子女入户后,户口本上“与户主关系”栏会显示:子或女;属于收养的子女,户口本上关系栏只能显示:养子或者养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


·关于诉讼离婚条件有什么?
      在我国,随着近几年的社会现象来看,越来越多的夫妻走向了离婚的道路。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由夫妻双方私下解决,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由法院解决,那么诉讼离婚条件有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条件? 1、诉讼离婚的...


·一、离婚财产执行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执行期限是多久?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在判决书上规定了履行期限,对方在履行期间内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的立案...


·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近年来,在离婚案件中,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家庭暴力并不是简单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事情,这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安定。预防家庭暴力,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浙江省这方面做的不错,出台了有关条例。那么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