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建工程质保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房建工程质保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对于购房一族来说,除了关心房屋的自住或者投资,还会关心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因为房屋的质量不仅影响着自己房屋的价值,更是影响着居住的人的安全,而开发商也是给了所建房屋一定的工程质保期来让买房的人没有太多的后顾之忧,那么房建工程质保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呢?
  1、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基础结构工程50年。因此,“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说法更为准确。即使房地产商和购房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使用日起算,他们很可能会减去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到交付之间的时间
  房建工程质保期时间是会根据房屋建筑的不同部分给到不同时间的质保期的,最长的还是人们最为关心的基础工程及结构工程,其质保年限可能都会和使用年限平起平坐的,而其它的关于防水及电路这些,一般为2-5年时间,所以既然有了这么完善的规定,您在购买房屋时或者在使用房屋时发现质量问题,是完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怎么举报?
      童工作为我国社会人群中的一个弱势群体,所以在很多地方都要受到国家及相关部门的保护。现实社会中还是有很多的热心人士,积极帮助那些正在受压迫的童工,也通过各种合法有效手段进行解救,很简单就是向有关机关进行举报。那么,有人就问了发现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怎么举报? 一、非法使用...


·劳动合同备案解除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合同备案解除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备案解除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新签劳动者的花名册; (二)到期的劳动合同及劳动者花名册; (三)劳动者退休证明; (四)劳动者死亡证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可以吗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可以吗?疫情期间不可以不发工资,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当地标准发放生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杭州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在杭州的一些工业企业上班的职工,有时候会发生意外伤害,如果是因工受伤的,应当尽快的向杭州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只有拿到了工伤鉴定书,职工才可以向企业要求赔偿,这也是确定赔偿款的主要书面凭证。那么,杭州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杭州市工伤鉴定的程...


·企业换股东后辞退原有员工吗?
      企业换股东后辞退原有员工吗? 一、企业换股东后辞退原有员工吗? 无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还是投资人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不需要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


·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我国劳动力规模较大,但是相关的劳动者保护政策却不够完善。特被是有些用人单位为了省钱不给员工买相应的福利保险,在当劳动者发生意外时又推脱责任。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往往成维权的盲点。完善,确认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则成为当务之急。 一、证明有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提出与劳动合同...


·一、司机劳动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一、司机劳动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已成立的劳动合同也可能无效。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


·劳务合同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劳务合同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有: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以及其他附随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于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要求保密...


·工伤认定后,康复费用由谁承担?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遭遇人身伤害后,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评上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而有的职工受伤情况比较严重,在经过工伤认定后还要在医院进行继续治疗,因此会产生医疗费、康复费用等。那么工伤认定后,康复费用由谁承担?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一、工伤认定后...


·现代社会,工作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
      现代社会,工作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份好工作。一般大学生毕业之后就会积极的去寻找工作,在找到工作后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能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大学生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大学生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怎么理解?
      一、劳动争议仲裁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怎么理解?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