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业主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业主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业主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工程业主工程质量控制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 参与工程质量管理的人员和单位
  
  1.1 项目部作为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全面质量管理和控制,项目部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重视质量控制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与建设主管部门质监站、设计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并按照合同和规范的要求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实现质量目标。
  
  1.2 监理单位是现场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同时,项目部需督促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图和有关质量规范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认真监督工程质量。项目部要为监理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并对现场监理的工作能力和监理效果的进行有效监控。
  
  第二条 开工前的质量准备工作
  
  2、监理人员。
  
  2.2 总承包人员的资格审查:项目部应对进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对总包人员名单是否与总包合同相符,不符合约定的一律要求总包单位更换。
  
  2.3 监理规划的审查:项目部应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部审核后开始实施。
  
  2.4 场地移交: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对满足条件的场地进行移交,包括场地(三通一平)、地下管线、红线点、坐标点、水准点等移交给施工单位,并办好相应的书面移交手续。
  
  2.5 建筑角点放桩:场地移交之后,由项目部组织相应的测绘单位进场对控制性的建筑角点进行放桩,督促总包负责予以保护,取得报告后予以归档。
  
  2.6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项目部督促总包单位及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由监理、项目部对施工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进行审批后实施。
  
  2.7 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合同交底制度、监理例会制度、质量例行检查和分析会制度。
  
  2.8 项目部应做好对各种准备工作的检查:施工图已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施工现场的准备已具备开工条件;
  
  3 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已审核;
  
  场地内架空线及线杆已经迁移完毕。
  
  第三条 施工质量预控
  
  3.1 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制,包括重要的部位、关键的节点、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等,特别是关于门窗安装、保温、装饰及渗漏方面的必须实行样板制。主要步骤如下:
  
  3.1.1 明确工艺流程:样板制作之前由项目部、监理单位牵头,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技术细则、相关的规范、法规等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
  
  3.1.2 制作统一样板:项目部根据工程情况,在开工前明确需要制作样板的清单,具体内容包括样板施工时间、施工部位、施工单位等,并由监理跟踪样板的施工进展。
  
  3.1.3 样板做法:施工工艺流程明确后由施工单位编写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要点,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和质量检查标准,经项目部审核后由施工单位实施,制作样板时要显示每道工艺的结果,由一系列样板组成,而不仅仅是显示完成面的情况。
  
  3.1.4 样板确认:样板成果的现场确认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参与确认,并办好书面手续。
  
  3.1.5 样板交底:样板确认以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并作好书面记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程的质量管理是非常的重要的,项目部作为一个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该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全面的对工程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
  
  
  
  


·没有去工作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生效吗
      没有去工作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生效吗?签了劳动合同没有去工作的情况下违约金条款通常是不生效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以下两种: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


·员工主动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吗
      员工主动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吗 一、员工主动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吗 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


·我们知道法律上关于工伤的规定非常细致
      我们知道法律上关于工伤的规定非常细致,包括工伤鉴定的标准,工伤的赔偿和工伤的鉴定等,但很多人并不知道工伤鉴定主要看什么时候,即在工伤在医院出院后,什么时候去做工伤鉴定最合适。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关于工伤鉴定的时间,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主要看什么时候 根据《工伤保险条...


·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一、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只有侵权主体为第三人时,方可同时主张。 二、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计算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


·劳动合同鉴章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当中的条款可以由公司拟定,但是需要员工阅读过合同条款,并且确认合同条款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双方签字最后盖章,劳动合同才能够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在盖章之前,公司拟定的劳动合同最起码应该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所以劳动者本人也可以提前了解一下,劳动合同鉴章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合...


·已工作没入职有工资吗?
      新员工在进入新公司工作之后,公司的人事部门应及时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员工在进入公司之后已经开始正常工作,但入职手续却仍未办理。那已工作没入职有工资吗?一起通过以下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一、已工作没入职有工资吗? 已工作没入职,...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一、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法》第82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2条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0条、第34条、第43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分别是: (一)对于职工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上的集体...


·《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劳动合同到期有无补偿《劳动法》只规定了企业在协商解除、无过失性解除以及裁员情况下,企业需要按照法律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形下,企业并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其在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


·对于实习生加班给工资吗?
      对于实习生加班给工资吗?法律上未对实习生的加班工资进行规定,应当根据双方协商认定的合同内容来进行处理,实习不同于劳动关系,其过程中的加班工资支付问题,首先取决于双方是否对加班工资的支付有约定,如有约定则按约定进行支付,无约定则无需支付。学生实习期间,虽身处实习单位,但目的是把课堂...


·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一、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在疫情期间普通的劳动者是有权拒绝加班的,但如果工作是跟防疫相关的,类似于生产口罩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员工应该配合企业提出来的加班的要求,还有就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在这种情况下除了配合加班,别无选择,这时候单位也...


·消防工程质量要求了什么内容?
      消防工程质量要求了什么内容? 火灾是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灾害,特别是建筑物的火灾。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消防工程的建设就显得尤其重要了,消防工程的质量保证也是人民生命财产的保障。那么,消防工程质量要求了什么内容?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原材料及产品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