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简易程序二百一十条内容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我国的法律是在不断的完善,如今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很高,人们在生活中解决很多事物问题都会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主要的方式就是向当地的法院进行上诉,依靠法院来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诉法简易程序二百一十条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诉法简易程序二百一十条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的是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组织形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二、 《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
  
  1、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
  
  (1)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由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简易程序只能在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时适用,不适用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也不适用于第二审案件。对于一审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果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法院应当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以弥补先前采用简易程序可能出现的不足。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公诉人可以不出庭,被告人如果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不必为其指定辩护人。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诉案件,宣读起诉书后,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中有关开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和环节省略。但是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6、审限短,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
  
  7、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改用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简易程序可以提高诉讼效率
  
  经过近五年的审判实践证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在节省时间和审判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方面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北京市某法院的情况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
  
  (一)降低诉讼成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公诉人可以不出庭支持公诉,而在审判实践中,公诉人则百分之百不出庭。这样可以将其他审判人员从大量的审判工作中解脱出来,进行其他案件的审理工作;公诉人也可以利用其不必出庭支持公诉的时间来审查其他案件,从而带来“双赢”的局面,节约有限的诉讼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
  
  (二)缩短结案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庭审时间长短不一,最短的也要半个工作日,最长的则达一两天之久,结案时间一般平均要一个月左右。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因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庭审时间大大缩短。以北京市某法院为例,一般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庭审只需30分钟左右,该院的最高纪录是一天内审结7件案件,并当天制作完成判决书;结案时间平均为10天左右。
  
  (三)提高结案率和当庭宣判率。刑事诉讼法修正后,北京市某法院对符合规定的案件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过去的四年中,每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约占全年结案数的46%以上;从1998年至2000年,刑事案件的年结案率均为100%,连续三年没有旧存案件,这在《刑事诉讼法》修正前是根本做不到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均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率为100%;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只有40%多。案件当庭宣判有利于实现“审”与“判”的统一,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有利于强化庭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体现司法公正;有利于促进整体办案效率的提高。当庭宣判还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各界对案件的干扰,尽量减少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因为当说情或者批条子的人找上门来,案件已宣判了)。由于该院在《刑事诉讼法》修正后,大量适用简易审理刑事案件并实行当庭宣判,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审判实践证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基本都服判,96%以上的被告人不上诉,从而减少了诉累,节省了国家财政支出。
  
  北京市某法院的审判实践证明,《刑事诉讼法》修正时所增设的简易程序是成功的,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是相当明显的,效果是显著的。
  
  如今在法治社会办理任何事物都要依法按照相关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因此在处理诉讼案件的时候为了保障多方的利益能及时的保障,以及能够提高办事效率就要按照程序有序的进行,这样就能很好的解决人们的侵权案件。
  
  


·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


·开设赌场罪网上追逃是什么意思,主要形式有哪些
      开设赌场罪网上追逃所体现出的法律含义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机关通过上网追逃的形式要求各相关部门予以协查,已达到将犯罪嫌疑人迅速缉拿归案的结果。网上追逃不是强制措施形式,是侦查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手段。下面我们整理有关网上追逃的法律规定,请阅读。 一、网上...


·被判处拘役在哪执行2023
      被判处拘役在哪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


·涉黄拘留可以保释吗
      可以,涉黄被拘留可以保释,满足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


·限制减刑的罪名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对限制减刑的适用对象作出了规定,但没有关于限制减刑的罪名的相关内容,不过我们可以从适用对象上面来分析具体适用的罪名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限制减刑的罪名有哪些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


·故意伤害罪谅解书作用是什么
      在故意伤害犯罪当中,犯罪分子及其家人都希望被害人与其家属能够出具一份谅解书,那么您知道此时的刑事谅解书有什么作用吗?针对故意伤害犯罪,我国又是如何量刑处罚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谅解书作用是什么 刑事谅解书的作用,有利于你争取减刑的机会,刑事谅解书属于是法律中...


·强奸罪报案需要哪些证据
      强奸罪报案需要哪些证据 提到强奸,想必您都不陌生,强奸主要是指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一种犯罪手法。其实有一些犯罪分子在现实生活当中强奸我国未成年人,这种犯罪性质是十分恶劣的。您在生活当中如果遇到这种事情的话,一定要及时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


·看守所拘留二十四小时后会释放吗?
      看守所拘留二十四小时后会释放吗?不一定会释放,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拘留期限,是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特定的人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期间。按拘留的性质,可划分为刑事拘留期限、司法拘留期限和行政拘留期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犯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况外,应当...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阅卷吗?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阅卷吗?退回补充侦查期间是可以阅卷的。刑事案件办理大体可以分为3个阶段,依次是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在后两个阶段,如果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存在问题,还可以补充侦查。根据法律规定,自案件进入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才可以阅卷。如果案件处于侦查阶段,律师是不能阅卷的。...


·抢劫罪司法解释2023有什么内容
      虽然抢劫罪很严重,但如果与绑架罪相比的话,其实还是没有绑架罪严重,这点从起刑点上面就可以看出。而不管是针对抢劫罪还是绑架罪,除了《刑法》中有相应的规定外,我国还是制定了司法解释内容。下文中本站我们带来抢劫罪司法解释2018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我国法定的主刑有哪些种类
      可以说刑罚就是刑事处罚的简称,而我国的刑事处罚主要分为了两大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每一类当中又具体分为了一些细小的处罚。那您知道主刑有哪些种类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主刑有哪些种类 1、管制,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在长期实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