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应遵循自由自愿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用工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正式用工期间的,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具体实际中,如果用人单位始终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呢?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如果原单位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劳动仲裁流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综上所述,关于原公司未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我国大部分地区劳动合同的标准格式中,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和争议的解决方式都是劳动仲裁,因此,劳动者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资料,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书申请仲裁,仲裁机关最长七十天内可以作出裁决。
  
  
  
  


·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
      在工作中,总会听到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这种时候我们要做的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应得赔偿金。但是赔偿金有多少才合理呢?或许有很多人并不是特别了解,因此我们总结下文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的问题。 一、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一、想要赔偿不做工伤鉴定可以吗?
      一、想要赔偿不做工伤鉴定可以吗? 想要赔偿不做工伤鉴定是不可以的,如果放弃提出进行工伤鉴定,则不能享有与此相关的补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辅助器具等)。因此如果你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情形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个鉴定,员工本人或者用人单位都可以提出申请。 二、工伤赔...


·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阶段,如果管理不善、缺乏安全施工意识的话,
      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阶段,如果管理不善、缺乏安全施工意识的话,很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引发建筑工人人身伤害事件。关于工程质量事故,我国是有明确等级划分的,不同等级的事故,对应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建设...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的区别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同样都是劳动者证明与原来的用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材料。您可不要误以为这两种东西是同样的事物,只是叫法不同而已。其实大有区别。为了方便您了解他们之间的区别,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的区别有哪些 1、作...


·提前三十天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么
      提前三十天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么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劳动者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仲裁法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仲裁法有哪些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仲裁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上面签字后,并不是代表劳动合同就一定能生效,实践中,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是大量存在的。当然,这还需要先做出认定,那么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 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主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和《...


·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 人防工程一般是为了防备敌人突袭,或者
      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 人防工程一般是为了防备敌人突袭,或者发生其他紧急情况,可以有地方掩蔽人员、转移物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人防工程也是城市的基础设施,有人认为人防工程属于市政工程,那么,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请您阅读。 ? 一、人防工程属于什么工程 人防等地下空间工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我国专门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文件,以此保护女职工的相关权益。那么,你知道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为你做了整理,供你阅读。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


·现代社会,各大工程正在建设,许多承包工程的人都在积极的完成工
      现代社会,各大工程正在建设,许多承包工程的人都在积极的完成工程。在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承包工程的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一个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承...


·离婚男方要求退还聘金女方不同意怎么起诉
      离婚男方要求退还聘金女方不同意怎么起诉 一、离婚男方要求退还聘金女方不同意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