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起诉被告的情况,因为我国现在是一个法制社会,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也就是在法庭之上,解决两个人之间的纠纷,有时候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那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关于买受人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向出卖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2020)民二他字第35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5)1号《关于买受人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向出卖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你院报告所述情况,冯树根向广州市白云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农业公司)购买农药,双方并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也无证据证明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期限进行约定,因此,该合同属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本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白云农业公司向冯树根主张权利时起算。本案不符合法复(1994)3号批复适用的条件,故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多数意见。二oo六年三月十日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4)3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此复。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 (2000年12月25日法研[2000]122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00〕豫法民字第118号《关于“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就逾期所欠租金结算后,债务方出具的“欠款结算单”能否按“债务纠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刑事诉讼法》是一部非常完善的法律,它的主要作用就是能够辅助型法的实行,在《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这一点要要十分注意,因为诉讼时效一旦过期,不会受理你的起诉也就保护不了自己。
  
  
  


·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一、村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内容 1、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统一建立债权债务登记簿,登记簿由中心和村报账员负责管理。 2、按月对债权债务,月月清查核实,及时调整变更情况,切实做到账实相符。对核实清楚的债权债务每年公布一次。 3、村要利用多途径、多渠道并要积极引导税...


·债务人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务人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债务人还款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


·什么是附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
      什么是附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定期存款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各项贷款年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4.35;一至五年(含五年)4.75;五年以上4.9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2.75;五年以上3.25。 各大银行存单质押利率是不相同的;工商银行、...


·离婚婚内债物怎么分配?
      离婚婚内债物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


·债权债务的诉讼中需要什么证据在线咨询 >不管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诉讼中需要什么证据不管是什么类型的纠纷,当事人要想成功维权,就必须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能够证明自己的诉讼事实和理由。那么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在债权债务的诉讼中需要什么证据呢?如果债权债务当事人要打债务纠纷官司,那么这个债务纠纷官司怎么打才行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


·借给他人钱时利息如何约定
      利息是借贷关系中的额外收益和付出,收益是针对借出方来说的,而付出则是针对借贷方来讲的。不过,借贷双方对利息的约定不能超过法律的限制。具体点讲,借给他人钱时利息如何约定呢?对于出借人来说,在借钱给他人时要注意什么问题,以避免借款收不回的风险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有哪些
      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有哪些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


·收到罚款通知单后怎么处理
      收到罚款通知单后怎么处理一、收到罚款通知单后怎么处理收到罚款通知单最多的两种情况是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和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一)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


·离婚如何共同承担共同债务
      离婚如何共同承担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


·资本债权债务包括哪些
      资本债权债务包括哪些企业债务资本的筹资方式,又称债权性筹资,主要有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商业信用等,即债务资本筹资是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 一、银行借款 银行借款是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 1.银行贷款按提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