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无效案件如何审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婚姻无效案件如何审理?
  一、婚姻无效案件如何审理?
  所谓婚姻无效,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类型,只是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它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现行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这是我国婚姻法首次正式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眼下,基层法院受理申请婚姻无效的案件越来越多,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此类案件适用何种程序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指导基层法院如何来审理。笔者经调查认为,对于婚姻无效的案件宜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其理由是:1、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广泛。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号法释中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而“利害关系人”包括下列人员:①以重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近亲属、基层组织;②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指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③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近亲属;④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指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2、该类案件一律使用判决结案,并且不得上诉。依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以书面审查为主,开庭审理为辅。这种案件大部分不宜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为能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不仅仅是婚姻双方当事人,还包括其近亲属,甚至是基层组织,并且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适用相互质证,只审查材料的真实性;4、婚姻无效的案件不适用撤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该类案件不准许撤诉是为了制止不法状态的继续存在,所以申请人不到庭的时候不能按照民诉法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基于上述的理由,笔者认为对该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更为合适。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婚姻法是专门用来规范婚姻方面的问题的,包括结婚需要注意什么,结婚办理需要什么材料,结婚流程,还有离婚的房产分割,离婚办理的条件,流程等等都是婚姻法涉及的范围。
  
  
  


·夫妻离婚了如何不付抚养费?
      夫妻离婚了如何不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


·一、离婚后女方财产多久跟男方没关系?
      一、离婚后女方财产多久跟男方没关系? 离婚后属于女方个人名义的财产与男方本身就没关系,但是如果是离婚前夫妻共同的财产没有分割的就只有在完成分配后才跟男方没有关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二人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如果财产属于一方婚前取得的,那么另一方则无权分到。举个例...


·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


·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离婚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文书就是离婚起诉书,也就叫做离婚诉状。这一般是由原告方来书写,然后提交给法院,这样才有可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么这个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呢?我们提供相关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一、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一、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现在结婚之前男方都会给女方一些彩礼作为诚意 ,那要是在以后离婚的时候彩礼是否要归还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


·离婚时怎么确定孩子的生活费
      ?孩子的生活费其实也就是属于抚养费中的一项,要是父母离婚的话,对于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就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然而这其中就包括了生活费。那到底在夫妻离婚时该怎么确定孩子的生活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怎么确定孩子的生活费 如果父母离婚的,不与孩子生活的一方...


·离婚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证有什么效力
      夫妻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此时双方会领取到离婚证,相信您都清楚离婚证是证明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那么除此之外,离婚证肯定还具有其他的法律效力,究竟离婚证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离婚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


·农村抚养费最高标准是多少?
      无论是在城镇还是农村,在父母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都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相较于城镇,农村由于经济不发达,故而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比较低的,父母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抚养费的支付范围内进行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费,那么农村抚养费最高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最低抚...


·实践中起诉离婚用请律师吗?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是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费用,其中起诉离婚虽然是由原告垫付案件受理费,但最终却不一定就是由原告承担。除此之外,当事人还需要支付所聘请的律师的费用,那起诉离婚用请律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男方签字吗?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男方签字吗?离婚财产公证需要男方签字,当然也可以不进行公证。只要双方签字并且协议在民政部门备案就生效。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双方发生效力,当事人可选择是否公证,公证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除非双方明确约定公证生效。公证的作用有二,一是公证协议内容的...


·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通常在诉讼离婚当中,才会涉及到分居离婚的问题。要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无论是否有分居、分居的情况如何,其实对最终解除婚姻关系都是没有什么影响的。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究竟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分居,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