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包括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包括哪些用人单位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外,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的话,我们称之为加班。此时,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加班工资。那么我国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是如何规定的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
  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例1:劳动合同
  约定你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岗位工资为500元,技术津贴为1000元,则你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1200+500+1000),而不是
  1200元,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2)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例2:你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奖金为400元
  /月,技术津贴为800元/月,则你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2000+400+800),而不是2000元/月,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也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
  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例如在例2中按照加班费的计算基数3200元/月计算,则你每日的工资152.96元(3200/20.92),
  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9.12元(152.96/8)。(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二)如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
  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
  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
  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
  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
  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
  超过36小时。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日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加班费计算方法 日工资,小时工资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三)节假日加班费计算
  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21.75×200%)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月工资收入÷21.75×200%×4上述案例案例以春节长假七天加班为例,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300%),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200%)。上文中,我们具体为您介绍了加班工资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下帮助。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加班工资,不然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非法对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多少?
      劳动关系自企业用工之日成立,企业没有正当理由就不能解除员工劳动关系的。对于非法解除的,企业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那么企业违法对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多少?赔偿金年限是怎么计算的?我们通过下文和您分享下相关知识。 一、企业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劳动争议法院可以调解吗
      劳动争议法院可以调解吗?我们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如果发生了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仲裁机构首先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根据相关的情况进行裁决,裁决结果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那么,劳动争议法院可以调解吗?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一、劳...


·在人们工作的时候
      在人们工作的时候,可能因为工作原因,受到意外情况,从而产生工伤,需要向公司进行索赔和工伤鉴定的时候,首先要确定劳动者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才能进行其他的步骤,那么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确认权呢?本站我们将会回答您的问题。 a先生受聘于某家建设工程公司,在工作中...


·最新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虽然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对于受伤劳动者来讲肯定是希望最终认定构成工伤,但并不是只要提出认定申请,就一定会认定构成工伤的。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下文中我们为您带来最新工伤认定条件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最新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工伤认定有工作时间...


·工伤补偿待遇标准是多少?
      工伤补偿待遇标准是多少?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


·工伤重伤鉴定标准的法律规定
      在工伤鉴定中,出现伤残情形比较严重的就可能被认定为重伤。对于工伤重伤的鉴定标准,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才能属于工伤重伤。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工伤重伤的内容。 工伤重伤鉴定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


·工伤赔付的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若是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而经过认定确实属于工伤范畴的话,那此时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申请进行工伤赔付,其实也就是获得工伤赔偿。那具体来说这个工伤赔付的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


·园区劳动合同报送的规定是什么?
      园区劳动合同报送的规定是什么? 1、一般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可以从当地人社局网站上能够下载到;2、本人所在的人社局网站上,登陆进去之后,进入”网站服务大厅“,点击“单位业务”,进行”合同管理“,然后按向导操作即可;3、每个地方的网站操作可能不同,如果不会操作,可以咨询当地1233...


·劳动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什么时候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活动,而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呢?对于这个问题很多劳动去啊都不太了解,本文我们就这一问题给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建立劳动关系什么时候 1、用工之日起确立...


·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最新版
      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最新版在工程领域,具体又可以细分为很多工程,每种不同的工程都有自己的验收标准。和普通百姓生活最接近的就是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国家的相关文件硬性规定,但是行业外的人士很难看懂文件,下面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为您讲述。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


·怀孕期间换单位产假工资怎么发放?
      怀孕期间换单位产假工资怎么发放?不管是否换单位,都应当按照当时所在的单位发放产假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