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喝酒之后开车是十分危险的一种行为,在生活中很多人都非常的清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喝酒之后开车是十分危险的一种行为,在生活中很多人都非常的清楚这一点,但是还是会有人违反交通规则酒后驾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将会受到我国交通法规的严厉处罚,那醉驾换血成功可以逃脱处罚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醉驾换血成功可以逃脱处罚吗?
  
  不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仅追究醉驾责任,还会构成犯罪行为。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知识关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在查处醉驾的时候都会进行验血来确认是否是醉驾,其中就会发生一些换血的案件,如果在验血的过程中换血就是一种犯罪行为,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行为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一种得不偿失的行为。
  
  
  
  


·成都交通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一、成都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932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


·我国很多地方的居民都喜欢喝酒,一些群众喝了酒之后依然开车出门
      我国很多地方的居民都喜欢喝酒,一些群众喝了酒之后依然开车出门,这样给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最近,汝州市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交警部门严厉查处醉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那么,汝州醉驾2017年10月是如何处罚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汝州醉驾2017年10月是如...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非医保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非医保赔偿吗?交通事故医疗费不可以用医保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


·事业编制醉酒驾车会被开除公职么
      事业编制醉酒驾车会被开除公职么 我国对于国家公职人员的审核是比较严格的,除了国家公职人员以外,我国的事业编制人员也是属于国家单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毕竟是和普通的劳动者是不一样的。如果醉驾的话,可以说就i有了刑事犯罪的记录,肯定是很不好的影响。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事业编制...


·一、老人交通事故2年后死亡赔偿吗?
      一、老人交通事故2年后死亡赔偿吗? 是不赔偿的,但是如果是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受害人死亡,即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当场死亡或者死抢救无效造成死亡的,就应当由交警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的主要的责任方老人的家属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费用,计算标准是按照当地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年进行计算的。 ...


·在我国车身划痕险买多少额度合适?
      在我国车身划痕险买多少额度合适? 要想确定车身划痕险多少钱一年,首先保户要决定自己的保额是多少,也就是说,赔偿金额的上限是多少。分为2000元、5000元、10000元和 20000元四个档次,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保险限额。车辆的保费会受到保额、车的档次和车龄...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承提的全部责任有哪些?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承提的全部责任有哪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而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1、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信号灯控制通行的; 2、逆向行驶与对向来车发生交通事故; 3、未与前车保...


·交通事故责任理赔流程是什么,
      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人都会为了方便自己去买车,但是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发生得也越来越频繁,所以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爱车买一份保险,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具体的交通事故责任理赔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下面来为您具体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理赔流程 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因醉酒导致的不占少数。我国法律对醉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因醉酒导致的不占少数。我国法律对醉酒驾车这一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在刑法上定性为犯罪。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驾驶人有严重疾病需要及时就医的,并且在没有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允许监外执行。那么醉驾监外执行回家需要什么手续?现在我们就来解释一下。 ...


·中山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中山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


·发生车祸后,被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
      发生车祸后,被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是还没有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的时候,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人民法院扣留事故车辆。在申请时,需要提交一些材料。那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材料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材料有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