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什么手续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就连我国的国有企业,也已经打破了所谓的铁饭碗的制度,都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到期以后,结合实际情况再办理续签的。也就是说,在这期间,如果员工各种消极怠工的话,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甚至可以不续签。问题是即使不续签,也要正常的办理离职手续的。那么,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什么手续?
  
  一、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什么手续?
  
  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金总额,约定发放时间;
  
  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e、凭借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去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
  
  f、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员工辞职时是否有补偿?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如果合同要到期,但是公司不计划续签的话,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并且给劳动者发放一定的补偿金。员工和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的时间办理离职,交接好工作。而且这里的公司不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补偿也是分实际情况的,如果是员工个人的问题的话,公司是不需要补偿的。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您都知道,在入职之前与用人单位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从而建立劳动关系,这是您所比较熟悉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另外一种相似的法律关系,那就是雇佣关系,它是雇佣者和被雇佣者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那么,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


·事假怎么扣工资?
      一、事假怎么扣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1、日工资数: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为21.75,而不是2...


·一、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能否获赔双倍工资?
      一、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能否获赔双倍工资?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不能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庆节加班工资是额外另发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庆节加班工资是额外另发吗?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已经工作的劳动者们应该都加过班,存在着一个法律常识是加班是肯定支付加班费用的,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加班费应当怎样进行发放,也就是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庆节加班工资是额外另发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劳动合同容易发生什么纠纷?
      劳动合同容易发生什么纠纷?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时,可能发生劳动争议: 1、确保用人单位的合法性。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用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效期,确保明确用人单位的合法性,否则,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会是一份无效合同。 2...


·中级会计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都有那些规定
      中级会计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都有那些规定1、必须从事会计相关工作才能报考中级无论是银行、事业单位还是各类企业,只要和会计相关的工作岗位均可报考中级。一般来说,考生需要拿着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考生信息表(此表网上报名时可以下载)进行现场审核或者考后审核,广东省只要求单位审核盖章的...


·劳动合同写了加班工资为最低工资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写了加班工资为最低工资是否合法?劳动合同写了加班工资为最低工资的是不合法的,根据规定,加班费应以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有些单位仅以职工基本工资来计算加班费是不正确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所有劳动者的收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


·解除这六种人的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
      解除这六种人的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签订建筑合同肯定会约定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肯定不能随意的约定,必须是在法定的限额内,而且不能只约定单方的违约金,必须约定双方违约金。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民法典》第...


·莆田恒大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分类?
      莆田恒大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分类? 一、莆田恒大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分类? 1.工程质量缺陷 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 2.工程质量通病 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而称为质量通病。 目前建筑安装工程最常见...


·一、中止劳动合同恢复后会怎么处理?
      一、中止劳动合同恢复后会怎么处理?中止劳动合同恢复后职员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决定,继续恢复和履行原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合同恢复要如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