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合同培训费是否需要赔偿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很多公司为了能够尽快的使新员工融入公司,使员工的各项技能更加专业化,能够符合公司的需求,在前期会对新员工进行培训,这一点相信您都知道。可能公司在前期培训期间是需要交一定的培训费的,如果培训期还没有过,员工就要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能也会存在部分公司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培训费是否需要赔偿?
  
  一、解除劳动合同培训费是否需要赔偿?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与劳动者签订培训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相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是否在服务期间只要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就要支付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服务期内如果是员工本人提出解决劳动合同,那么要主动承担违约金。但是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服务期约束,不需要支付任何违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国家规定如果在培训区内,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的培训费用的话,虽然可能在此期间并没有签订培训协议,但是如果劳动者违反当初的约定的话,也应该向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不过违约金的数额国家却是有所限制的。
  
  
  


·劳动法辞退赔偿月工资计算是怎样的?
      作为一个劳动者,有一天可能面临要被辞退的风险,可能是公司经营不佳,也可能是其他的原因,那么劳动法关于辞退赔偿月的工资计算是怎么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一、劳动法辞退赔偿月工资计算是怎样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合伙开工程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合伙开工程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合伙开工程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内退问题的处理意见有哪些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内退问题的处理意见有哪些?国有企业长期以来一直是国家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的兴衰,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好坏。只要保证国有企业一直处于稳定状态,通过企业改制的方式来来保证企业的活力。而在国与企业改制中会涉及到职工内退的问题,影响到职工的权益,那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


·公司辞退刚流产的员工属于违法吗
      公司辞退刚流产的员工属于违法吗违法行为。公司辞退流产职工,是侵犯妇女合法权利,当事人在与公司无法协商解决情况下,可以反映到妇联、当地政府工会、就业局解决。二、公司辞退员工的方式有几种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


·童工受伤赔偿应该怎么认定,处理?
      在中国的贫困地区,有很多孩子因家庭无法承担学费以致无法继续接受教育,辍学在家。为了贴补家用,那么些辍学的孩子就会外出务工,而他们往往并未达到法律所认定的用工年龄,即不满16周岁被称之为童工。那么童工受伤赔偿应该怎么认定和处理呢? 一、童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


·武汉劳动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武汉劳动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并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判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何时有效的重要依据。 2、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


·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认为是不能胜任工作,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职工的加班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职工的加班工资是怎么计算的?一般在单位安排了职工在休息时间内加班的,此时需要格外支付职工相应的加班工资。而从职工方面来看,法律也是赋予了拒绝加班的权利。自然在听从单位加班安排之后,才能主张加班工资。那实践中职工的加班工资要怎么来计算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职工的加班工资是...


·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复议?
      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复议?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


·一、没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签劳务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是属于不定时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是可以随时的终止这种关系的,而且没有签订合同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可以要求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


·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一、为什么要进行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 ? 从大集体成立的那天起,大集体职工与正式工之间就没有真正的平等过。目前,大集体企业存在很多困难。 大集体职工生活困难。很多职工生活难以为继,因为没钱治病,很多职工小病拖成大病,因病致贫现象愈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