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土地使用免税政策相关信息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土地使用免税政策相关信息有哪些?
  
  近几年农村土地政策变化很大,可谓是变化最大的一年。同样的,随着农村近几年的开发使得其中商机也越来越多被发掘,具有风土人情特色的旅游和农家乐层出不穷,也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放弃大都市的灯红酒绿,车水马龙选择去农村或者城市近郊发展,自垦荒地,春播秋收,自己自足,农村发展相对稳定,前景光明,那么与土地使用免税政策相关的信息都有哪些?
  
  土地使用免税政策
  
  第一节 核准类减免税管理
  
  第十四条 核准类减免税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税务机关核准的减免税项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是核准类减免税项目。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核准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按年核准。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导致纳税确有困难的,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在困难情形发生后,于规定期限内受理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其他纳税确有困难的,应当于年度终了后规定期限内,受理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
  
  第十六条 核准减免税时,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审核以下资料:
  
  (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纳税人基本情况、申请减免税的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二)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证明纳税人纳税困难的相关资料;
  
  (四)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 申请困难减免税的情形、办理流程、时限及其他事项由省地方税务机关确定。各省地方税务机关要根据纳税困难类型、减免税金额大小及本地区管理实际,按照减负提效、放管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省、市、县地方税务机关的核准权限,做到核准程序严格规范、纳税人办理方便。
  
  第十八条 对纳税人提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申请,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的减免税资料存在错误的,应当告知纳税人并允许其更正;
  
  (二)申请的减免税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纳税人;
  
  (三)申请的减免税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补正全部减免税资料的,应当受理纳税人的申请。
  
  受理减免税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九条 受理纳税人提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申请的,应当对纳税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与法定减免税条件的相关性进行核查,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
  
  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准予减免税的书面决定。依法不予减免税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纳税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实行减免税事项分级管理,依据省地方税务机关确定的困难减免税权限,对纳税人提交的减免税申请按照减免税面积、减免税金额等进行区分,采用案头核实、税务约谈、实地核查、集体审议等方式核准。
  
  第二十一条 需要对纳税人减免税申请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查,并形成核查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第二节 备案类减免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备案类减免税是指不需要税务机关核准的减免税项目。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类减免税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在纳税申报的同时提交减免税备案资料。
  
  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资格条件期间,已备案的减免税所涉及的有关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减免税资料可以一次性报备,无需要求纳税人在减免税期间再次报备。
  
  第二十四条 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减免税资料应当包括:
  
  (一)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二)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证明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相关证明(认定)资料;
  
  (四)减免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报送的资料。
  
  第二十五条 对纳税人提请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备案,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备案的减免税资料存在错误的,应当告知纳税人并允许其更正;
  
  (二)备案的减免税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纳税人;
  
  (三)备案的减免税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补正全部减免税资料的,应当受理纳税人的备案。
  
  地方税务机关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备案资料进行收集、录入,受理减免税备案后,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三节 减免税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的后续管理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岗位的减免税管理职责和权限,对纳税人减免税政策适用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对纳税人申报的核准类减免税与税务机关核准文书内容不一致的、申报的备案类减免税政策适用错误的,应当告知纳税人及时进行变更申报及备案。对不应当享受减免税的,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地方税务机关要按照核准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分别设立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台账。
  
  第二十八条 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每年定期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核准和备案工作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完善减免税工作机制。
  
  第二十九条 地方税务机关要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纳税人报送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定期对下级地方税务机关案卷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评查。
  
  第三十条 省市两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工作的监督制度,加强对下级地方税务机关减免税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减免税事项进行检查或抽查,可以按区域、金额等确定检查对象或抽查比例。
  
  因为2018土地使用免税政策相关的信息还相对较少,以上是国家发布的2016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也是截止到今天为止国家发布的最新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但是通过这些我们也可以充分了解国家对于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相关规定,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划2018年将会彻底完成农村土地方面的相关工作,土地的征收、集体经营方面的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宅基地相关改革制度试点工作也将会在2018年年底结束。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定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定 在我们进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是很容易出现一定的纠纷的,一般情况下,我们需要在进行出让的时候,进行签订好相关的合同。另外,为了解决相关的纠纷,我国也是出台了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定,来进行确定一定解决纠纷的标准。那么,相关的规定都是有哪些呢? 协议出让...


·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
      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青岛因为其地理优势一直是我国较发达的城市,近年来有用户征地的力度加大,征地的补偿标准问题也随之而来。对于补偿标准各方一致存在矛盾,青岛市也根据多方面情况经常修改补充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 青岛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


·征地拆迁手续需要多久?流程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手续需要多久?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平房拆迁越来越多,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国家建设的需要。征地拆迁影响到每一个人的安定生活。那么征地拆迁手续需要多久?流程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征地拆迁流程。 一、征地拆迁手续办理流程 城市房...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权归谁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权归谁其实,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是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体土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多种类型的土地多呈现出以下垂直管理模式: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国土...


·征地补偿支付管理规定有哪些?
      征地补偿支付管理规定有哪些?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当地政府为了某种利益的需要,是可以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但是征收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土地征收后,需要按照土地的原用途向被征地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为了规范政府的支付行为,相关国家单位制定了征地补偿支付管理规定。一、征地...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
      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在征地拆迁中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有的被强拆造成人员掩埋或者伤亡的,有的和拆迁的实施人员发生冲突,这些都会使矛盾不断的升级加重。只有更好的了解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才能合法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1、对于占用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


·广西二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广西二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国家规定,在国内所有地区征地补偿标准都是以当地的收入生产等水平来作规定的,所以根据全国各地区生产收入经济等等各差异,征地补偿计算标准也会不相同,那么,广西二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法律网站的小篇一起来看看吧。 (一)广西二级...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 甲方(出借人):×××,地址:×××××× 乙方(借款人):×××,地址:×××××× 本合同各方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


·准格尔旗征地补偿条例都有哪些内容?
      准格尔旗征地补偿条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


·江苏省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 江苏省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


·土地租赁合同其实对产权方和承租方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一个依据。
      土地租赁合同其实对产权方和承租方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一个依据。其实您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之前,如果不太确定合同应该怎么写的话,也可以事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以后再签订具体的合同。往往就是因为私自签订合同的时候不太注意一些问题,就引发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租赁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