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月结该怎么写
  
  众所周知商业贸易中合同是很关键的一个点,一份详细周到的合同可以让你后顾无忧的去生产发展。相反要是一份错误百出的合同那是很危险的。尤其在运输业,因为运输的实效性,所以对于合同要格外慎重一些才好。下面是一份比较标准的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月结。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月结(模板)
  
  运费结算合同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为促进双方开展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合作,根据《民法典》、《海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办出口货物运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责任与范围
  
  1.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 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业务,并代缴相关费用。
  
  2.乙方在委托甲方承运货物前,乙方应详细、真实地填写货运委托书并签字盖 章、提供完善的报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为乙方利益,甲方有权但无义务为甲方垫付海运运费、港杂费、以及其他代理 费用。上述代垫代付款项可采用本协议规定的结算方式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二、运费确认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向乙方结算海运费、订舱费以及其他费用,乙方应当 按照甲方提供的费率作为计费依据。
  
  2.甲方代为垫付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完成业务所必须支付的额外合理费用,向乙 方实报实销。因乙方变更委托所引起的各种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1.甲方同意在协议的每个结算期内给予乙方信用额度:。 如果在每个结算期内,实际发生的应付金额超过上述信用额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结清所欠超出信用额度的费用;如实际发生的应付金额小于上述信用额度,乙方可按照本协议第三款2-3条的规定结清费用。
  
  2.针对乙方在每月一日至三十一日期间委托甲方代理货物运输而产生的费用, 甲方将在次月的五号之前向乙方发送费用结算清单(账单),乙方必须在收到账单之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结算月的十五日 之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 异议的五个工作日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对于经重新确认的费用,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完成付款,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在下一个结算月结清。
  
  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 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7.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 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四、 违约责任
  
  1. 除非获得甲方允许外,如乙方未能在授信期限内按合约结清相关费用,乙方同意按每个正常日(未结清费用的)千分之五的利率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2.若乙方逾期拖欠费用,经甲方多次追索之后依然据不支付,甲方有权采取以下 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包括造成第三人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 暂停本协议下一切业务的操作,直至全部费用付清;
  
  2) 滞留、暂不交付或留置包括乙方所委托过来的任何一票的提单、核销单、报关单 等在内的全部单证,直至乙方全部费用付清;
  
  3) 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4) 可要求承运人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即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月结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双方如不愿意续订合 同,应于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合同将自动顺延。
  
  2.本合同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 厦门市思明区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须附上各自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做为 附件,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相信看了上面的条条框框,对于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月结您应该有所了解了,合同在商业中起着举重如轻的作用,商业的往来其实也就是合同的往来。一份完美的合同可以让你事半功倍。反之则会束缚住你的,再运输业来说更是如此,研究下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月结应该对您有帮助。
  
  
  


·当融资融券合同到期后如何续约?
      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带动相关产业高速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民营和国营企业利润的提高。除去全国经济大环境的带动之外,一个公司的扩张发展缺少不了融资环节,而公司上市可以发行股票,进行融资融券的交易也可以说是一个公司成熟的标志。下面我们就共同探讨一下“融资融券合同到期后如何续约”的...


·在订立居间服务合同注意啥
      在订立居间服务合同注意啥 居间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 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 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大众熟知的媒体发布虚假的信息,如转让技术、寻求技术合作、加工承揽等,而事实上中介机构发布的只是一种广告,并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的...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法规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


·合同违约金最高百分之几
      合同违约金最高百分之几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一)《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国际贸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国际贸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完善,国内的公司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了国际经济往来活动中。但是由于国内的企业缺乏对外贸易的经验,因此有很多企业在与其他国外公司签订合同时留下了很大的法律风险。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国际贸易合同签订流程。 一、国际贸易合同签...


·经济合同违约金如何算?
      经济合同违约金如何算? 一、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分别怎么算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比例。如果合同中只对...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 一、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


·合同未签字但实际履行的 合同是否有效成立
      合同未签字但实际履行的 合同是否有效成立一、合同未签字但实际履行的 合同是否有效成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


·民法总则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


·租期没到出租人不愿意解除合同可以吗
      租期没到出租人不愿意解除合同可以吗 1、租期没到出租人不愿意解除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特点
          一、履约保证金的目的
    
      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