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每当我们有问题需要找工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每当我们有问题需要找工商局去了解时,总会不知道应该需要带些什么必须的关键性材料去。这样的结果往往是我们不仅浪费时间可能也会浪费金钱。下面我们就将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的一些必要的材料文件以及注意事项作了一些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够对你有一些帮助。
  
  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条件需知:
  
  为了您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请在填写登记书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申请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须使用标准A4纸张、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登记书。
  
  二、申请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真实有效。登记书内容应当与抵押合同以及主合同相关内容一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动产不得抵押:
  
  (1)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2)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动产抵押登记,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抵押人以全部财产设定浮动抵押的,应当在登记书抵押物概况的备注栏中写明“以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全部动产(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以部分财产抵押的,要列明抵押财产的类别,如“以现有的和将有的蔬菜、水果抵押”;
  
  以未上牌的汽车作抵押的,应当在登记书抵押物概况的备注栏中写明“未上牌汽车”。
  
  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规定,动产抵押合同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3)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在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等情形下,动产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2)《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3)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
  
  (4)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持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向登记机关查阅、抄录或者复印有关动产抵押登记的资料。
  
  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反担保及最高额抵押登记适用此办法。
  
  以上就是一些注意事项和必要的流程手续,很多时候我们到外面办事基本上都是一脸懵的状态,没有经过事先的了解,或者说是大多数时候了解不是很充分就会走很多弯路,不过现在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事项你应该清楚了吧。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上班时间打架不算工伤吗?
      上班时间打架不算工伤吗?上班时间打架不是因为工作受伤,不能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只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九级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规定的?
      九级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规定的?九级工伤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规定: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发生变更的,从鉴定生效之...


·员工拒绝加班时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是常有的现象,有些用人单位还会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如果员工拒绝,则要扣员工工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员工拒绝加班时单位可以扣工资吗?现实中,不少单位就是这样做的,下面我们来告诉您这样做是否合法。 一、员工拒绝加班时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我国劳动法...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损失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损失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损失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工伤不评残可以去上班吗?
      工伤不评残可以去上班吗? 一、工伤不评残可以去上班吗? 1、员工工伤,在康复之后就是需要到单位上班的,和是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没有关系的。 2、在满足一定劳动能力鉴定受理条件之后才能进行鉴定,需要一定期限的医疗期,而员工在未达到医疗期的期限时已经康复,那么就需要上班,在医疗...


·假期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假期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


·劳动合同不到期需要怎么赔偿多少钱?
      劳动合同不到期需要怎么赔偿多少钱? 根据劳动者的实际的情况来赔偿; 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月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而并非以劳动者实际所得工资进行计算。经济补偿金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劳动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劳动合同一直都会有效。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劳动者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了,但用人单位却不与他签订该合同。那用人单位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我们将在下文中回...


·受到社会生活当中诸多因素的影响,在生活当中不管是谈工作或者是
      受到社会生活当中诸多因素的影响,在生活当中不管是谈工作或者是朋友聚会的时候,总是少不了要喝酒的。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果自己要驾车的话,那么就一定要杜绝喝酒的这种行为,或者喝酒以后找代驾这都是可以的,千万不要酒驾或者是醉驾。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醉驾酒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一般是多久
      实践中,不仅受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其实也是有权利提出认定申请的。只不过在不同主体提出申请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申请期限不同。那究竟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一般是多久?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一般是多久 1、...


·一、原公司被接管如何签劳动合同?
      一、原公司被接管如何签劳动合同?原公司被接管后是可以按照原来的合同继续履行而不用再签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针对非实体变化,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是继续有效的。实体变化包括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