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离婚时如何进行房产分配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虽然现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因为新型财产发生争议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房产依然在离婚财产纠纷中占有很大比重,毕竟现在的房价普遍都很高,也是离婚夫妻就会出现双方都想要获得房子所有权的情况。那么此时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1、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1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宣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
  2、一方在婚前已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一方在婚前已取得产权证,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屋产权都应归该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了部分的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用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
   二、离婚时如何进行房产分配
  1、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
  (1)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
  (3)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首先将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的购买价是100万元,首付30万元,贷款70万元,现值120万元,未还贷款是6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120万元减去60万元等于60万元,每人可分得30万元。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付未得房一方30万元。由得房一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2、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的房屋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就完全合法拥有了房产的物权,其增值部分,根据物权法原理,应属一人所有。
  3、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婚后继续还贷的房屋
  虽然房产系一方婚前购得,但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权益,另有约定除外。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实践中,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却对房产分割有分歧,导致迟迟办不了离婚手续,也没办法展开新生活的情况很多。而遇到这样的情况,虽然不能协议离婚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其实也是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并且法官还会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子进行处理。
  
  
  


·《民法典》关于婚内买房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婚内买房是怎样规定的 同以往的规定不同,婚前买房的相关解释明确说明,婚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不在作为共同财产。同时,2013新婚姻法全文中还首次出现了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属于私有财产,归一方所有。除此之外,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相关条例还指出,一旦双方离婚,其中一...


·怎样约定二手房买卖中的违约金
      怎样约定二手房买卖中的违约金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有些问题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但是影响了一方的权益,至少给对方造成日期的延误。从合同约定的角度讲,应该对合同履行的所有细节进行约定,并约定出现某种违约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按英美法的分类,违约分...


·商品房销售应具备哪“五证”
          (l)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


·房产纠纷上诉状范文
      我国的房地产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比较火的行业,与此同时,关于房产所产生的纠纷相对于其他纠纷来说也是比较多的,对于纠纷,我们可以通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接下来我们整理了房产纠纷上诉状范文。 一、上诉状的定义 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


·一、购买房屋过一年过户注意什么?
      一、购买房屋过一年过户注意什么? 购买房屋过一年过户注意仔细核查证件以及明确各项费用,并且需要按照流程办理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流程如下: 1、卖方要买方进行产权调查。包括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2、...


·在社会生产活动当中,其实大多数的租赁关系都是比较好的。作为房
      在社会生产活动当中,其实大多数的租赁关系都是比较好的。作为房东和租客来说,其实应当保持一种比较正常的关系,毕竟房屋租赁是各取所需,只要在租赁过程当中对一些事情引起注意的话就不会引起租房纠纷。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合肥房屋出租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一、合肥房屋出租需要注意哪些事...


·离婚房产减名字吗,要办理哪些手续?
      不少夫妻都追求有一套自己的房产,有了自己的房子,好像生活才能更有保障,所以在买房时会写上夫妻两人的名字。但是当各种原因引起两人离婚,就会出项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离婚房产减名字吗,要办理哪些手续?成为离婚的两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 离婚后房产证上配偶的名...


·夫妻离婚房子归孩子过户吗?
      夫妻离婚房子归孩子过户吗?未进行产权过户,产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所有,离婚不过户无法拥有产权。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房还是原房主合法所有。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


·离婚房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的时候,因房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情况并不少见,夫妻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就只有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是需要收取诉讼费的。那么离婚房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


·对于父母双亡房子谁继承?
      对于父母双亡房子谁继承?父母双亡,其房产由子女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进行处理。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