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补充材料?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工伤的职工要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否则申请就会驳回。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者具备如此专业的法律素养,所以很多情况下劳动者都有可能忘记提交某些材料,然后导致鉴定结果不如人意。那么,怎么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补充材料呢?
  
  一、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全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补充材料是指提交的材料不完整,应当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书面告知的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要求补充完整。只有在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才会依法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伤认定工作效率,方便工伤认定申请人。工伤认定属于一种事实认定,劳动保障部门若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必须依据相应的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据。因此,要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相关的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在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时,如果发现材料不完整,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怎么告知补正?
  关于告知的时限,劳动保障部在《工伤认定办法》中作了规定,即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于这一规定,应把握以下几点:一、凡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当场告知,对于当场不好判断的适用15个工作日的告知期限;二、告知必须以书面形式,以便申清人能够及时补正全部所需材料。我们提示,不管劳动者是因为粗心大意还是在申请后才发现有新的材料,都应该及时补交材料。当然,如果必备的材料不完整的话,劳动保障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所以您不用太过担心。
  
  
  


·如何防范延期交房纠纷,延期交房如何退房
      开发企业参差不齐,延期交房并非新鲜事,甚至成为了一种业界常态。而就赔偿违约金问题,大多的结果是开发企业手握主动权,要么不赔,要么是拿一段时期的物业费相抵。那么,如何防范延期交房纠纷?此时想要退房的话,延期交房如何退房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防范延期交房纠纷 首先,在签订合同...


·无牌车辆交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无牌车辆交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


·一、关于交通事故死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关于交通事故死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


·一、交通事故划分赔偿责任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划分赔偿责任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


·高空坠物砸车保险能否全赔?
      高空坠物,导致民事主体的车辆遭受到损害的,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规定,请求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车主在购买车辆之后,一般都会购买保险,高空坠物砸车保险能否全赔?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需要通过怎样的方式,得到理赔呢? 一、高空坠物砸车保险能否全赔? 对高空坠物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


·离婚时车位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车位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属于婚内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后所得...


·一、社保没有满一年,补交社保可以买房子吗?
      一、社保没有满一年,补交社保可以买房子吗? 不可以, 如果一个地方需要有社保才可以买房,那么社保是需要连续缴纳的, 需要社保买房的含义是需要社保的连续性,而补交的社保,是不可以在有社保规定的地方买房的。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是否吊销?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是否吊销? 交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不会吊销驾驶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


·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成为很多人的代步工具。与此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攀升。那么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谁签字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人们的出行离不开和使用各种交通工具。交通工具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交通压力也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加上我国道路以及交通法规方面的问题,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在增加。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公安交警部门往往会依据现场勘验、检查等专业测定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