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罪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过失爆炸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 一、概念及其构成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是社会主义...
一、概念及其构成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是社会主义...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www.nt64.net Copyright ©2022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