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律师
哪些情形下行政裁决应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一)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

      (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

      (三)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

      (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况。

      中止裁决的因素消除后,恢复裁决。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www.nt64.net
Copyright ©2022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