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等同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该规定是指权利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当然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专利侵权行为确立,专利权人向侵权人索取的赔偿数额,应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得的既得利益确定。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
·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的行为 下列行为,是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和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
·原告应出具检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该条明确规定...
·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提供担保 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停止侵权的请求状,申请人提交请求状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申请人没有提供担保,或者在人民法院要求的期间内未能提供担...
·专利侵权案件原告应提供的证据 专利侵权案件的原告,应承担举证责任,以此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成立,如果原告举证不能或者所举证据不能或者不能完全证明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被告的侵权行为不成立,原告的主张便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专利侵权案件的原告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 &n...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责令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文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 号:苏高法审委[2004]1号 发布日期:2004-2-2 执行日期:2004-2-2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准确适用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规范我省法院对申...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准确适用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规范我省法院对申...
·侵犯专利权的处罚 侵犯专利权,是指没有得到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擅自实施他人专利,应受到下列处罚: 一、假冒他人专利的。 1、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专利权人的损...
·法院不受理因对撤消请求复审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指出,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于二OO一年七月一日以后作出的关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撤销请求复审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
·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之前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权利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
·对诉前停止侵权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被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责令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在规定的十日内向做出裁定的原人民法院提请复议。 被申请人提请复议,应当向出裁定的原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应当做出细致认真的审查,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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