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8662891662 13921104310 |
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因此,如果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购房者不仅可以解除合同,还能要求退还双倍房款。如果不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那么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双倍房款。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使用市房地局制定的2000年版合同示范本,受让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n...
·买卖合同的法律定义
买卖合同,依《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
·卖方违反合同忽然补救
主要有三种情况:
1、不交货
交货是卖方的一项最基本的义务,对卖方违反买卖同规定拒绝交货,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
![]() |
13921104310![]() ![]() 在线法律咨询 |